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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6月14日二度成為國務院常務會議重要議題后,日前,為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國家能源局又召開了分布式光伏發電工作會,研究布置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項目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并提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工作方案》。
據悉,方案要求各地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示范區選擇1-2個條件好的國家級經濟開發區或工業園區實施,主要采用“自發自用”模式運營。而更為關鍵的是,該方案間接為一直備受業界關注的“度電補貼”明確了上限標準,即“補貼資金需求低于0.45元/千瓦時”。
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光伏業內人士看來,0.45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可將光伏電站投資IRR(內部收益率)提升至在14%左右。雖然,這一IRR指標尚不及諸多暴利行業那般誘人,卻也足以為“錢緊”的光伏業吸引到相當規模的產業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