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業成“騙補”主力軍亞泰集團否認
“空手套白狼”的戲碼在水泥行業再次上演。
審計署日前發布了《5044個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審計結果》公告,公告顯示,有348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能源節約利用(21110款)、可再生能源(21112款)和資源綜合利用(21113款)節能環保類三個款級科目資金16.17億元,占延伸審計資金額的2.6%。
其中,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的348個項目單位中,約60家企業是水泥制造企業,占比近20%,涉及騙補資金8765萬元。
上述水泥企業中,騙補金額最大的則屬亞泰集團,亞泰集團旗下哈爾濱水泥有限公司(下稱“亞泰哈水”)獲得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1080萬元。
除上述資金外,據亞泰集團年報顯示,2009到2012年四年間,亞泰集團共收到財政補貼和稅費返還5.2億元。
6月26日,亞泰集團發布澄清公告否認騙補,稱2007年至2011年期間,由于獎勵資金始終未撥付到位,亞泰哈水連續三年對淘汰落后產能申請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項目進行了補報,于2011年12月21日,獲得黑龍江省財政廳獎勵資金1080萬元。
騙補近億
據審計署統計,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的348個項目單位中,102個項目單位編造虛假申報材料,套取、騙取“三款科目”資金5.56億元;29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三款科目”資金2.26億元用于生產經營、業務經費等支出;由于主管部門審核不嚴、第三方評審機構未盡責等,造成217個項目單位以“報大建小”、重復申報等方式違規獲得“三款科目”資金8.35億元。
其中,有60余家水泥企業違規獲得中央財政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8750萬元。
這些企業違規手段不一,大部分企業因不完全符合淘汰落后產能申報條件,還有部分企業將獲得的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挪用于接收企業資產補償款支出,或挪用于淘汰項目的前期費用,還有企業重復申報項目套取獎勵資金,及通過多報節能量,違規獲得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淘汰落后產能申報都是有條件的,但有些企業會鉆政策的空子,對于獎勵資金,地方政府與企業也沒有多大的沖突,在很多環節上還會協助審批,因此很多監管都不到位。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國家要求的水泥企業淘汰落后產能重點淘汰3.0米以下水泥機械化立窯,小型水泥回轉窯,水泥粉磨站直徑3.0米以下的球磨機等產能,但真要做到落后產能的淘汰還有一定的困難。
根據審計署公布的審計結果,亞泰集團成為水泥行業中此次騙補金額最大的企業,其控股子公司黑龍江省亞泰集團哈爾濱水泥有限公司在淘汰落后產能項目中,在不符合淘汰落后產能項目申報的條件下,違規獲得中央財政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1080萬元。
在過去四年間,財政補貼成為亞泰集團重要的收入來源。
據年報顯示,自2009到2012年,公司分別收到財政補貼為1.08億、2.45億、1928.63萬、2.68億元,2010年計入當期非經營性損益的金額為1.25億元,也就是說,亞泰集團近4年來獲得國家財政補貼總額約5.2億元。
2012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為116.25億元,而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95億元,同比下降47.18%,單財政補貼就達2.68億元,占凈利潤的67%。
亞泰否認
6月26日,針對審計署公布的違規獲得資金補貼行為,亞泰集團進行了否認。
亞泰集團在澄清公告中稱,2007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亞泰哈水對屬于國家規定的落后水泥產能的4條干法中空窯進行了淘汰,淘汰資產凈值1568.77萬元,總計淘汰落后產能105萬噸,此4條生產線及所屬設備在2007年3月前已全部破壞性拆除完畢。
但是,2007年至2011年期間,由于獎勵資金始終未撥付到位,亞泰哈水連續三年對淘汰落后產能申請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項目進行了補報,2011年12月21日,獲得黑龍江省財政廳批準,給予亞泰哈水獎勵資金1080萬元。
此后,亞泰哈水先后于2011年1月24日、2012年1月19日和2012年8月8日分別收到獎勵資金44萬元、780萬元和256萬元,合計1080萬元,2011年度計入“營業外收入”44萬元,2012年度計入“營業外收入”1036萬元。
審計署公布的項目整改情況顯示,對亞泰哈水項目,黑龍江省已出臺相關文件,要求對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申報材料進行進一步復核確認。
亞泰集團方面則表示,亞泰哈水淘汰落后產能項目符合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獲得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的相關政策,公司將獲得的1080萬元獎勵資金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符合財務處理的相關規定。
此外,在對騙補行為進行否認的同時,亞泰集團證實了公司自2009至2012年度共收到財政補貼和稅費返還5.2億元。
亞泰集團稱,公司所獲得的財政補貼均取得相關部門的正式批準文件,并按《企業會計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