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網站消息,6月21日,第27屆中國—歐盟經貿混委會在北京舉行。此次會議的一大議題就是近期備受矚目的中歐光伏產品貿易摩擦問題。根據會后披露的消息,中歐雙反已對和平解決光伏貿易爭端達成初步一致,將通過協商妥善解決問題。這表明持續至今的中歐光伏貿易爭端初現緩和跡象。
不過,作為此次談判歐方核心代表的歐盟委員會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在會后表示,中歐光伏貿易談判尚處早期階段。對于中方希望的通過“價格承諾”機制解決這一爭端,業內分析認為,這一機制涉及的中國對歐出口“最低價格”、“出口規模”都牽涉中歐光伏企業核心利益,妥善解決仍需一定時間的博弈。
談判初步達成一致
參與21日會議的中方核心代表,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強調,中方高度重視中歐光伏產品貿易摩擦。此案不僅金額巨大,而且涉及的是中歐上下游合作良好、交融程度很高的產品,更關乎氣候變化和新能源這一世界共同關注。希望雙方技術團隊加緊磋商,盡快找到解決方案,避免中歐經貿合作大局受到影響。
光伏產品貿易摩擦是中歐經貿領域的重要問題,中歐雙方的技術團隊正在就價格承諾有關問題進行磋商,均很有誠意。德古赫特表示,歐方希望以友好的方式盡快妥善解決這一問題。
德古赫特在此次會前舉行的歐盟使館新聞發布會上對媒體表示,中歐在光伏問題上解決框架已經達成一致,目前正在和商務部、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就技術問題進行談判。“最基本的框架或解決方案已經多多少少達成了”。德古赫特說。
價格承諾牽動中企敏感神經
一位業內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分析道,自去年9月對華光伏產品出口“雙反”正式立案以來,包括中國政府及企業界均希望通過“價格談判”機制來解決這一爭端,但這其中涉及的問題卻比較敏感和復雜。
根據WTO相關協定,價格承諾被定位為反傾銷的一種補救措施。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令人滿意的承諾,修改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出口,則調查程序可能被終止,有關部門將終止臨時措施或征收反傾銷稅。此次中歐光伏“價格承諾談判”的具體內容為:中方承諾出口到歐洲的光伏產品不低于某個最低價格,并設定具體時間期限;中方承諾將每年出口至歐洲的組件限定在一定的規模范圍內。而作為交換,歐盟將不對中國光伏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
自6月4日歐盟對華光伏“雙反”初步做出“對中國輸歐光伏產品在近兩個月內征收11.8%,之后可能提至47%的反傾銷稅稅率”的裁定后,中國光伏業界盡管對歐盟市場大門將被關閉產生恐慌,但仍對后期中歐價格承諾談判懷抱一絲希望。
對此,國內一家大型光伏組件生產商一位中層人士對記者表示,此前中方已經向歐委會提交過價格承諾方案,但此后歐方的消極態度表明其并不能接受中方提出的條件。“如果按照歐盟光伏企業向歐委會反饋的最低限價條件,未來中國對歐光伏產品出口組件價格可能須不低于1歐元/瓦,這明顯遠高于目前中國企業輸歐組件平均0.4-0.6歐元/瓦的水平。如果價格承諾限定于此,則意味著中國光伏產品在歐洲市場毫無競爭力可言,果真如此,我們寧愿丟掉歐洲市場。”該人士悲觀地表示。
也許正是由于價格承諾問題的任重道遠,《華爾街日報》援引德古赫特的說法稱,歐盟與中國為解決有關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貿易爭端而進行的談判仍處于早期階段,這一問題不太可能很快得到解決。上述分析人士認為,價格承諾談判在未來的進展,仍將是一個雙方繼續博弈,以其他條件作為交換而逐步達成最終一致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