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歐盟委員會正式就對華光伏產品“雙反”調查做出初裁,決定從2013年6月6日起至8月6日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組件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如果期間雙方未能達成新的和解協議,自2013年8月6日起,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
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在宣布初裁結果的發布會上表示,臨時稅率將維持6個月直到12月份,此后歐委會將決定是否對中國產的光伏產品征收永久性關稅,一旦征收,該關稅將持續5年。
去年9月6日,歐盟宣布對華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由于涉及金額或超200億美元,此案隨之成為迄今為止歐盟對華發起的最大規模貿易爭端案。
對于歐委會的初裁結果,中方表示堅決反對。
中國第一大報《人民日報》6日刊文稱,歐盟此舉是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不公正之舉。歐盟需拿出誠意通過磋商來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理的、雙贏的方案。如果歐盟一意孤行、逞一時之快,最終結果恐怕也是其難以承受的。中國會盡最大的努力,爭取最好結果,同時也會做好應對最壞情況的準備。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中方希望堅持談判磋商解決問題的態度沒有改變。與此同時,中國業界已經做好與歐委會進行價格承諾談判的準備。“堅決反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態度沒有改變,因為這種征稅措施不公正,是對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光伏產品原材料下降和中國產業進步是中國光伏電池具有價格競爭力的主要原因,并非歐盟某些企業聲稱的傾銷、補貼行為,認為中國光伏電池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是沒有根據的。”
雖然目前只是初裁結果,但是它的負面作用已經呈現出來。清華大學高級研究員周世儉介紹說:“初裁認定我們有傾銷之后,歐盟就按照法律規定征收保障金。所謂保障金實際上就是變相的反傾銷稅,最后以終裁結果為準,多退少補。如果終裁否決了,保障金完全退回。這里說清楚,保障金不是征中國企業的,是征歐洲進口商的。但是一開始征保障金,歐洲的進口商就不敢再從中國進口光伏產品了。所以,這對中國企業的形勢來講是非常糟糕的。”
位于江蘇省常熟市的光伏產業園有一條在當地非常有名的美食街,它依附產業園而生,一度商鋪林立、生意興旺。可如今,隨著產業園內的企業倒了一半,美食街也只剩下飯店門前廢棄的招牌、烤爐和凳子,還依稀可見往日的盛況。“我還是當時從別人那里借的錢來搞這個店,到今天一點生意都沒有了。周邊的店都不開了,都關掉了。”
阿特斯是中國四大光伏企業之一,其廠房位于光伏產業園的核心地塊,在近20平方公里的園區占據了半壁江山,其他三十多家上下游配套企業則分布在它的周圍。鼎盛時期,阿特斯9個車間同時開足馬力。不過,如今訂單量銳減,車間已經關了近一半,還不得不減員、降薪,降薪幅度達20%。阿特斯四車間負責人陶維超介紹說:“我們差不多已經有兩個月沒有去向歐洲出貨了,原來我們設計整個公司車間的產量大概在150兆瓦每月,目前的話,只能出到100兆瓦,甚至100兆瓦都做不到。”
而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的臨時反傾銷稅更讓企業雪上加霜。阿特斯市場負責人說,光伏組件目前國內售價每瓦4.3元,加上11.8%的懲罰性臨時關稅,成本將增加0.5元達到每瓦4.8元。目前國際售價大約在每瓦5.3元,中國產品的價格優勢一下子縮水了一半,而如果8月6日前未能達成新的和解協議,稅率將升至47.6%,中國產品的成本將增加2元達到6.3元,價格高出國際市場價格一元。阿特斯高級副總裁莊巖表示:“去年我們的產品在歐洲的量是相當高的,占據大概一半。今年,我相信我們在歐洲的量會減少一半,我相信我們公司在歐洲銷量的減少會給我們帶來的收入損失會高達三億美金。”
與此同時,雙反效應也傳導到了上下游的中小型企業。與阿特斯相隔一條馬路就是光伏配套企業聚集地――光華產業園,這里不少企業已關停或轉租,剩下的企業也大都處于虧損狀態。
雖然說,這次中國光伏企業可能會遭受重創,但是,輿論也認為,歐委會的這一做法是損人不利己。因為中歐光伏產業早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格局。此前歐盟27個成員國針對中國光伏反傾銷案的投票中,18國反對對華光伏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4國支持,5國棄權。
那么,具體來說,懲罰中國的措施會為歐洲帶來什么呢?
首先,對于消費者來說,他們將得不到來自中國的物美價廉的光伏產品,必須要購買本地生產商生產的高價格產品,而高價格將導致消費市場的萎縮,位于產業鏈下游的經銷商利益必然受損;其次,那些從事設備安裝、售后服務的商家也將失去市場;至于產業鏈的上游企業,由于中國光伏企業的倒閉,原料供應方的原料、設備生產商的設備也將無法再出口到中國。
表面上看來,雙反政策有利于歐洲本土的光伏產品制造商,貌似他們可以增加自己的市場份額。不過,仔細想一下,整個市場的規模縮小了,歐洲制造商真的可以改善他們的業績嗎?對此,所有人都是持一個疑問的態度。
事實上,許多歐洲光伏產品制造商并不贊成歐盟的雙反調查,他們還專門組織了一個聯盟,叫做歐洲平價太陽能聯盟,并通過這個組織表達他們的不滿。最近,歐洲平價太陽能聯盟(ADASE)發表了一封公開信,信中引用了許多具有說服性的數字,這些數字來自于歐洲獨立的研究機構――預測研究所的一份調查報告:如果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20%的懲罰性關稅,征稅后的第一年,歐盟將損失11.56萬個就業崗位,歐盟企業將損失47.4億歐元附加值;征稅的前三年內,歐盟將損失17.55萬個就業崗位,歐盟企業將損失184億歐元附加值;如果征收60%的懲罰性關稅,征稅前三年內,歐盟將損失24.2萬個就業崗位,歐盟企業將損失272億歐元附加值。歐洲平價太陽能聯盟委托的律師表示:“(向歐委會)上訴的歐洲光伏產業聯盟在給歐盟提交的文件里指出,他們涉及到6700到8500人的就業,但和制裁一旦決定后將影響到24萬人的就業相比,就能看到巨大的差距。”
既然歐委會的抉擇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那么為什么一定要一意孤行呢?在中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