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歐盟方面宣布,自6月6日至8月6日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歐盟并沒有放棄向中國光伏產品征收高達47.6%的反傾銷稅的計劃,只不過將這個計劃延遲了兩個月。這一結果與之前歐盟對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表現出的強硬態度,稍顯緩和。在這兩個月的緩沖時間,中歐光伏的博弈將進入關鍵時期。
無疑,歐盟方面的態度和做法對于中國光伏產業來說是不公平的,如果歐盟一意孤行,對中國啟動高額稅收,將嚴重損害中國企業的利益和中國光伏產業的海外發展。歐盟各國對是否向中國啟動“雙反”意見也并不統一。一方面,一些歐盟國家出現的主權債務危機使歐盟深受壓力,為了自身利益,啟用貿易保護主義這一武器。同時,由于各國與中國光伏產業有著不盡相同的關聯,各國的利益訴求并不一致,對是否執行“雙反”也表現出不同的態度。
在關注歐盟及各國對于此次向中國光伏產品征收高額反傾銷稅的態度的同時,或許我們更需要的是反思自己,重新思考中國光伏產業未來發展方向和路徑。
中國光伏產品出口之所以引起歐盟的抵制,與中國在光伏產業上形成的產能過剩有很大關系。由于國內市場消化能力不足,中國大量產品投入到了國外市場,中國出口歐洲的光伏產品,最高峰時曾經占到全部市場銷售份額的70%。此外,盡管中國的光伏產業近幾年獲得了巨大發展,但由于中國企業在高科技開發上的不足,一些關鍵的零部件還需要國外制造商提供,核心技術的缺失也使中國光伏產業話語權和產業鏈優勢不足。
隨著國內經濟的緩慢復蘇,中國光伏行業也正在走出最困難時期,城鎮化建設的推進也為光伏企業在國內市場有了新的發展空間。接下來,中國要拿出更多的智慧和誠意與歐盟展開博弈。同時,政府應該為中國光伏企業創造更好的市場環境,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來引導光伏企業走出發展的困境。而中國光伏企業要結合國內外市場形勢,有針對性地調整發展戰略,并加強核心技術的研發與創新,強化中國光伏產業在全球產業鏈的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