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6月6日歐盟向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征稅的初裁結果落定,則歐洲進口商選擇中國太陽能電池板需要繳納“保證金”,這將影響他們選擇中國產品的積極性。
盡管從最新消息來看,包括歐盟光伏第一大國德國在內的在“雙反”問題上站到了中國一邊。但也有跡象顯示,正在進行中的中歐對話,還是遇到了不小的阻力。
歐盟委員會貿易委員卡雷爾-德-古赫特(KareldeGucht)5月27日晚間發表了一份“十分不客氣”的聲明,稱中方正通過向個別國家“施壓”,來繞過歐盟委員會的領導。
據悉,根據歐盟決策規則,成員國已于上月24日前就卡雷爾·德古特提出的征稅方案提交正式書面意見。不過,成員國的書面意見在現階段不具法律權限,也就是說,歐盟委員會可以不顧成員國反對,強行征稅。
事實上,如今距離歐盟公布對華太陽能板“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的6月6日只剩下三天的時間。而一旦歐盟初裁決定對我國太陽能電池板征收“反傾銷”關稅,從初裁之日起,歐洲進口商(采購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歐洲企業)則需繳納相應的“保證金”。
對此,英利法務總監樊振華向記者介紹,“這些進口商所需繳納的‘保證金’額度,將按一定比例與歐盟初裁決定對華太陽能電池板征收的‘反傾銷’關稅掛鉤”。
歐洲進口商采購中國產品或繳“保證金”
樊振華向記者表示,“由于這些進口商選擇中國太陽能電池板,需要繳納‘保證金’,所以,其必將影響他們選擇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積極性”。
“根據歐盟規定,懲罰性關稅的征收要等終裁結果公布。若未來終裁結果稅率高于初裁結果稅率,歐洲進口商此前所繳納的‘保證金’(按初裁結果相應比例)則無需追加;若終裁結果稅率低于初裁結果稅率,則超出部分的‘保證金’還將退還給這些歐洲進口商。”樊振華向記者補充道。
對于這一目前來看極有可能發生的結果,我國政府態度十分明確。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鐘山日前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在歐盟總部與歐盟委員會官員就中歐光伏產品和無線通信設備貿易摩擦問題舉行會談,強調中國政府對歐盟貿易保護主義行為不會坐視不管。
鐘山強調,這兩個“雙反”案涉及中國重大經濟利益,如果歐方對光伏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對無線通信設備自主立案調查,中國政府不會坐視不管,將采取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利益。盡管中歐貿易爭端擴大升級的風險在加大,中國政府仍將盡最大努力,希望雙方達成共識,避免引發貿易戰,但這也需要歐方的克制和配合。
而此前,德國總理默克爾在會見記者時也表示,德國主張通過對話協商解決歐中關于光伏等產業的分歧,認為歐盟對有關產品征收永久性關稅無濟于事,應采取措施予以避免。希望各方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深入交流,消除隔閡,迅速解決。
光伏與城鎮化對接仍面臨具體困難
面對歐美“雙反”,中國光伏企業能夠做的除積極申辯外,更多來則只有挖掘新興市場,實施自救。
據悉,近期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財政部、國土部、住建部等10多個部委正在編制的《全國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初稿中,繪出建設20多個城市群、180多個地級以上城市、1萬多個城鎮,未來十年拉動40萬億元投資的藍圖。
對此,光伏業界普遍認為,這將又一次推動中國分布式發電的發展。特別是在“城鎮化建設”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綠色農業和屋頂資源。
晶科能源相關人士向記者介紹,“這個市場在中國是否能迅速發展起來,并不在于產品,也不在于政策,目前的光伏組件產品都可以滿足農業大棚安裝的要求,不需要做特殊的設計改造。”
“但最關鍵問題是土地使用年限的問題。現在很多農業園主都普遍有一個擔心,如果大棚上安裝了光伏系統,預計是服役25年,但其中如果土地被國家征收掉,怎么辦?因為我們國家的土地還是國有的,個人只有使用的權利而沒有所有權,所以一旦土地要求征收作為其他用途,個人是沒有對土地的主張權的。這個問題不解決,光伏農業大棚就很難開展起來。”該人士向記者表示。
此外,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國房屋建筑面積超過400億平方米,可供光伏發電開發的屋頂面積占20%左右,而其中大部分可供開發的面積集中在農村居民屋頂。
但這一看似美好的市場與綠色農業一樣,也存在著發展上的具體困難。
“目前這個市場還不成熟,第一,很多地方并網條件不成熟,地方電網如何收這些電,以什么價格收都沒有想好;第二,農村對于光伏的了解程度很低,需要一個教育過程;第三,由于進城打工人口的巨大,農村目前的常住人口其實不是很多,很多房屋是空置的,每家的用電量也很有限,且主要集中晚上,所以也不適宜自發自用。所以這個市場起來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上述晶科能源人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