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光伏發電歷史進程
我國的光伏發電產業在80年代以前尚處于雛形,在國家“六五”(1981年-1985年)和“七五”(1986年-1990年)期間,中央和地方政府首先在光伏領域投入資金,使得我國十分弱小的太陽電池工業得到了鞏固并在許多應用領域建立了示范,拉開了我國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序幕。
90年代以后,隨著我國光伏產業初步形成和成本降低,應用領域開始向工業領域和農村電氣化應用發展,市場穩步擴大,大力扶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逐漸被列入國家和地方政府計劃。
進入21世紀,2002至2003年實施的“送電到鄉”工程建成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約1.9萬千瓦,解決了我國無電鄉鎮的用電問題,對光伏發電的應用和光伏電池制造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促使了我國光伏市場快速、大幅度增長。
2007年9月我國發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2020年我國光伏發電的總裝機容量達到180萬千瓦。不僅如此,國家正在制定中的《新能源振興規劃》提出,2020年,光伏發電安裝量將要達到2000萬千瓦,是《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規定的180萬千萬的10倍以上,這說明政府不論是從支持力度上還是從規模上對光伏發電的要求都是空前的。國家的頻頻政策利好會極大地刺激和鼓舞光伏產業,更是成為指引光伏產業發展的強烈信號。
在中國光伏發電市場上里程碑式的政府鼓勵政策包括國家能源局2009年發布的關于“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以及2012年10月最新發布的關于“分布式光伏電站大規模應用示范區”的通知,分別包含了針對光伏發電產業的不同扶持政策,以下重點介紹這兩種模式下的中國光伏發電市場的發展形勢。
二、 金太陽示范工程的利與弊
“金太陽示范工程”是國家2009年7月開始實施的為了促進國內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一項重大行業政策,可以說是中國政府為了光伏產業在中國的發展生的第一個“孩子”。
“金太陽示范工程”的整體實施是由中國政府牽頭,依靠補貼建設期間的部分資金來引導和激勵企業投資于光伏電站建設的一種鼓勵政策,它是中國光伏發電產業激勵政策的領頭羊,這個政策的頒布引發了行業內的大變革,中國自己的光伏電站建設工程公司開始產生并且蓬勃發展,中國自己的光伏電站投資公司也營運而生,它是讓光伏電站從“無”到“有”的一項意義深遠的引導政策。財政局每年投資幾百個億用于鼓勵建設,可謂臥薪嘗膽,可見中國政府對光伏發電產業的重視之深遠!本項政策非常有效的并且極大的促進了整體光伏發電產業發展,以及全社會對光伏發電的了解,為中國光伏電力市場的啟動做了扎實的鋪墊。
但是,由于金太陽示范工程補貼是“事前補貼”并且國內企業都在“摸著石頭過河”,該政策導致光伏發電產業出現一些投機行為,部分申報項目企業為賺取國家補貼,采取了產品以次充好、虛報價格等方法。由于國內企業缺乏工程實施經驗,部分電站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同時由于資金提前到位,建好驗收后的電站就不再受到重視,甚至電站建成后就再也不管,導致企業不關心電站發電情況,后期發電量無法保障;這些情況都使部分“金太陽示范工程”從事前“香饃饃”變成事后“爛尾樓”。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國家擬采取補貼后的進行二次光伏電站質量檢查的方法,要求光伏電站安裝遠程監控系統,并將電站運行實時數據上傳到指定數據中心,以此作為項目驗收和后續補貼發放的必要條件,同時加強對下一批申報項目的審核和提高工程的驗收標準,對建成后電站進行觀察后再補貼的方式加強管理。但是這些手段都是“治標不治本”。
三、 度電補貼模式的利與弊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王駿司長一直呼吁“發展新能源最終依靠的是發電量,而不是裝機容量”,因此采取“度電補貼”模式,按實際發電量進行補貼取代項目開工建設前即可獲得的“事前補貼”,才能保證國家補貼不被浪費,促進投資企業開始真正重視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過程中的質量,才能保障光伏電站的整體效果。
國家能源局近日就“新能源城市和分布式光伏電站大規模示范區”的補貼政策專門發文,表示國家對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對自發自用電量和多余上網電量實行統一補貼政策。該政策將大力推動了城市光伏電站和分布式能源的快速發展,只有促進和發展國內市場,釋放光伏產能,才能讓中國光伏擺脫”兩頭在外“的囧境,讓頻臨生存危機的光伏工業“起死回生”,讓中國光伏產業成為真正促進本國新能源經濟發展的支持和動力!
雖然,國家能源局的新政為我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發展提供了光明的前景和道路,但是,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分布式光伏電站面臨著屋頂面積小,發電量低且分散程度大非常不便于管理和并網難的現實問題,在短期之內分布式發電還是一個“看得見摸不到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