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省電力公司舉行最佳履責實踐發布會,9個基層單位向社會“曬”成績單,并邀請與履責行動相關的人士到現在點評,同時,把每年的11月26日確定為“社會責任日”,這在全省尚屬首例,乃至全國也不多見。讀罷上述消息,筆者不禁生出許多感慨來。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對待社會的一種責任態度,具體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等。目前,江蘇電網已進入超高壓、大電網、高負荷時代,電網規模超過英國、意大利等國家,用電客戶超過3400萬。作為國家電網公司系統規模最大的省級電力公司之一,作為江蘇最大的央企和社會公益性服務企業,作為一個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企業,按說江蘇電力只需要緊緊抓住基礎性的工作,就是把電力供好、把服務做好便可以算是大功告成,根本無需主動承擔額外的社會責任,或者說政府部門有了服務社會幫扶救助、服務公共文化建設的要求,江蘇電力完全可以敷衍一下,到個場、做下秀,其他完全可以不必要理會。很簡單,犯濫的、廣義的、大范圍的社會責任,不是公司的基本職責。
我們看到,江蘇電力不是這樣,他們從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充分發揮國家電網公司責任央企的示范引領作用,將社會責任放在了特別重要的位置。去年,江蘇電力率先發布了駐蘇央企首份社會責任報告,同步發布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省級公司首份服務地方經濟白布書,推出踐行民生責任十項行動等,進一步增強企業服務地方發展的系統性和針對性。今年有10萬職工走進政府、企業和居民用戶,為其提供“提速業擴報裝工程”、“開啟供電”微服務時代、“綠色能源友好接入”、“貼心特殊客戶”等形式多樣的親情服務,讓社會各界更好地體驗到供電公司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的成果。江蘇電力所屬的,國網鹽城供電公司開展的“延伸責任管理,確保和諧施工”活動,國網揚州供電公司建立的“大溝通”優化城鄉電網的搶修機制等,這些履責實踐均得到了社會各方的贊譽。
悠悠民生,責任為大。可見,江蘇電力切實履行國家電網企業優質服務責任、企業公民責任、員工發展責任,匯聚到底就是社會責任,只有牢固樹立責任理念,明確社會責任范圍,自覺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重要內容,,才能承擔社會責任與使命,才能促進社會效益與社會效益、經濟責任與社會責任的協調統一,進而為促進江蘇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