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會同福建監管辦在福州市召開電力建設施工安全重點專項監管啟動會,傳達了青島“11·22”事故發生后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傳達了國家能源局第一次監管工作例會、國家能源局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對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專項監管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督查組強調,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專項監管工作,是國家能源局根據當前電力安全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提出的有針對性的專項監管任務,是當前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次開展的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專項監管為期3個月,主要是對電力建設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等環節安全隱患治理情況、燃煤發電企業脫硫脫硝系統改造施工安全、電力建設施工現場“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重點督查。
督查組明確,駐點專項監管工作將突出以下方面:一是堅持務實的工作作風,駐點督查組要會同福建電力企業和有關部門一道,采取駐企監管“解剖麻雀”、重點督查“不見一斑”的監管方式,深入企業、深入現場、深入一線員工,既不走過場也不走過頭,做到真查真改、立說立行,與企業共同查找問題,一起探索辦法。二是堅持創新的工作思路,注重督查檢查工作的創新,注重從實踐中探索專項監管的新思路和新辦法,以點帶面,解決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電力行業的安全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生產秩序。三是注重長效機制建設,以督查內容、流程、方法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設為目標,總結督查經驗,摸索監管規律,舉一反三,促進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實現“探路子、立規矩、出成果”的目的,形成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監管規范和標準,為全國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督查組要求,督查組及電力企業要把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成果充分運用到電力建設施工安全專項監管工作中,力戒“四風”,轉變作風,依靠企業廣大員工,開門做好專項監管工作;要繼續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切實做到廉潔自律,以實際成效和過硬作風取信于民。
會后,督查組公布了舉報受理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督查組還與福建省安監、住建部門負責同志召開了專項座談會,對共同做好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研究協商,并形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