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3年12月5日,歐委會發布歐盟光伏反傾銷與反補貼案終裁公告,除價格承諾企業外,對我光伏組件與電池征收47.7%-64.9%不等的雙反稅。已于8月6日生效的價格承諾繼續有效,承諾企業增至121家(新加入27家),占我調查期內對歐盟出口總額的80%左右。此次價格承諾同時涵蓋反傾銷與反補貼案件,涉案產品范圍排除硅片。雙反措施和價格承諾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2年。
2013年12月5日,歐委會發布歐盟光伏反傾銷與反補貼案終裁公告,除價格承諾企業外,對我光伏組件與電池征收47.7%-64.9%不等的雙反稅。已于8月6日生效的價格承諾繼續有效,承諾企業增至121家(新加入27家),占我調查期內對歐盟出口總額的80%左右。此次價格承諾同時涵蓋反傾銷與反補貼案件,涉案產品范圍排除硅片。雙反措施和價格承諾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