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中歐光伏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友好協議僅4個月,貿易波瀾再起。商務部網站昨天披露,11月27日,歐委會公布對華光伏玻璃產品反傾銷調查初步裁決,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6個月。
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表示,此次反傾銷制裁表明中歐光伏貿易爭端仍未平息,意味著在價格承諾前提下,中國光伏產品在歐盟市場仍然面臨不可測的風險。
據披露,該案于今年2月28日立案,2012年中國涉案產品對歐出口約為2億美元。此次初裁結果是抽樣企業的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7.1%至 39.3%,合作企業的平均稅率為38.4%,其他企業的稅率為42.1%。而臨時反傾銷稅執行完畢后,歐委會將根據終裁結果裁決是否實施最終反傾銷稅。
“光伏玻璃產品在光伏組件成本中占比僅3%,被征收42.1%的稅,最終對組件價格影響大約是0.01-0.02歐元,影響十分有限。”平安證券能源金融部執行總經理王海生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從中國企業對歐盟進行最低價格承諾,中國光伏組件在歐盟市場中已經喪失了價格優勢。近期光伏行業全面回暖得益于國內市場的快速啟動。雖然此次反傾銷制裁造成的影響有限,但表明了歐盟對于中國光伏產品的異議仍然存在,今后中歐光伏貿易爭端很可能還會不斷發生。
也有新能源分析師認為,歐委會對中國光伏玻璃進行反傾銷制裁與商務部此前的決定有關。今年10月31日,商務部曾宣布將對歐盟多晶硅反補貼調查延長6個月。
據中國有色金屬協會硅業分會最新報告顯示,10月份多晶硅低價傾銷進一步加劇,從德國進口量為1988噸,占總進口量的37.3%,來自德國的多晶硅以加工貿易方式規避“雙反”的比例超過60%,進口價格也在進一步下滑,這將對我國剛恢復開工的多晶硅行業造成巨大的壓力。
此前,國內相關企業曾向商務部進行書面反映,認為對進口多晶硅產品制裁過于溫柔。業內人士認為,商務部此次調查歐盟多晶硅反補貼案時將會考慮更多因素。這也將導致中歐光伏新的貿易摩擦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