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伏產業期待的發電配額終于“落地”。國家能源局在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太陽能資源條件、電力市場以及各地區配套政策措施和實際工作積極性等因素基礎上,研究提出了2014年度中國光伏發電規模預安排方案。
根據國家能源局的預計,2013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約10GW。到2013年底,中國累計光伏裝機將達到16.5GW,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為5.7GW,光伏電站約10.8GW。“此次國家能源局發電配額的分配嚴格按照總量目標進行了控制,嚴防新一輪的產能擴張,所以會出現有些地方實際批下來的配額小于申報的發電規模的情況。這也是為了促進整個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告訴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部分省份配額小于其申報規模
正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王貴清在近日舉辦的2013光伏領袖峰會上所說:“我們中國光伏行業這幾年有發展,但是最近這兩年遇到了困難,困難主要是市場。所以說我們有了好的技術、好的質量之后,市場良性的發展對光伏產業至關重要。”
據王貴清介紹,雖然在應對歐美“雙反”方面,我國光伏行業已經取得一定的勝利,出口格局開始多元化,新興市場所占比重在不斷加大。但國際貿易環境依舊不容樂觀,今年1到9月份我國光伏企業對外出口金額下降了25%。“我們應意識到國內市場的重要性。”王貴清說。
而此次各省光伏發電配額的落實則為國內市場的有序放開提供了良好的契機。由國家統一規劃發電配額,各省逐級分配額,企業按配額發電,電網保障性收購,這一被光伏業內普遍看好的保障制度歷經波折后終于有了實現的可能。
然而,中國經濟導報記者發現,在國家能源局公布各省具體發電配額之前,部分省份已上報了光伏電站的建設規模,而實際批下來的配額小于有些省份的預期。如浙江上報了包括地面電站和分布式項目在內的1.37GW的發電規模,而實際上國家能源局分給該省的額度為1.3GW。
“這當然不是地方報多少,國家一定要批多少,配額分配需要參考該地區的發電能力、人口集中度、產業發展程度、電網接納能力和市場消納能力等多種因素。但是不管怎么分配,總量都還是在‘十二五’規劃的目標之內,和市場的消納能力嚴格掛鉤,絕不會因為配額制再次激化地方的產能過剩。”孟憲淦說。
補貼資金已基本到位
最終批下來的配額比當初申報的少,是否受到補貼資金的掣肘?各省具體配額公布后,光伏市場上有這樣的質疑聲。這樣的質疑并非空穴來風。今年發布的《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了補貼年限為20年。該《意見》提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左右,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00萬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