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今年9月聯合發布《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以來,有關新一輪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城市名單及相關補貼細則的消息便受到各方的高度關注。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蘇波日前在第三屆綠色工業大會上透露,中央財政將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再投入40億元的補貼資金,具體實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然而原有補貼政策到期,新補貼政策尚未出臺。這一段“空窗期”,給新能源車企業造成不小的困擾:由于近17億補貼資金“懸置”,一些企業已經停止新能源車的生產。
補貼懸置
“粗略估算,目前僅1~9月因推廣混合動力客車尚未結算的補貼資金就有17億元,相當于客車全行業大半年的利潤,基本上各大企業都有受影響。”日前,國內某客車企業相關負責人透露。
尚未結算的混合動力客車補貼資金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國家在25個試點城市推廣節能和新能源汽車補貼,另一部分是工信部、財政部等部委在非試點城市推廣5000輛混合動力客車的補貼。
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源在于,在上一輪新能源補貼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帶”,部分企業墊付的混合動力客車補貼資金并未得到及時結算。
2009年,為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化,財政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共同組織實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并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武漢、深圳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以財政政策鼓勵在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根據當時財政部等部委的補貼辦法,長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是補貼的重點。其中混合動力客車最高每輛補貼42萬元,純電動和燃料電池客車每輛分別補貼50萬元和60萬元。
按照最初規劃,補貼時間是到2012年底。隨后節能和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從13個陸續擴大到25個。
在有關補貼政策的推動下,2009年有關試點城市開始積極推廣新能源客車,然而,由于客車生產及交貨時間存在一定間隔,在該政策執行后期的2012年12月底,部分城市依然在按照這個政策進行混合動力客車的招標,但交付日期已經超出補貼時間。
按照目前國內客車企業的生產節拍,從接到訂單到交車周期最快也要15天,加上后期物流運輸,辦理購車發票、行駛證等時間,則至少還要10天左右,也就是說,等到用戶收到新車并辦理完相關手續,時間就已經進入2013年。而按照國家政策,在試點城市推廣的節能和新能源車要拿到補貼、購車發票以及行駛證辦理的時間要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在這個時間之后交付的汽車該如何處理,相關部委并沒有明確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