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平均霧霾日數為4.7天,較常年同期(2.4天)偏多2.3天,是自1952年(1961年-2013年)以來最多的一年。其中,黑龍江、遼寧、河北、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浙江、江蘇、重慶、天津均為歷史同期最多。”11月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氣象局聯合發布了《氣候變化綠皮書:應對氣候變化報告(2013)》。
盡管各省和相關能源企業正在加大治理大氣污染的力度,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隨著霧霾日數和區域增多,人們的擔憂也進一步加深。
“無論是‘大氣國十條’還是京津冀治霾實施細則,都是針對關鍵PM2.5排放過程節點的微觀層面治理,沒有在宏觀層面上建立起針對區域和能源生產消費行業的協同減排機制。”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陳彬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
多方案、多地區在行動
9月12日,就在國務院發布“大氣國十條”同一天,北京市發布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未來5年,北京將突出圍繞控車減油、壓減燃煤、治污減排、清潔降塵四大關鍵領域進行治理。
從今年5月開始,天津也進入污染城市排名前十。近日,天津也啟動了“美麗天津·一號工程”。到2017年,力爭實現全市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全市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5%。
繼北京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政策后,河北省的石家莊、保定、廊坊、唐山等重度霧霾地區也相繼實施單雙號行駛。
“不同城市,污染源結構和占比不同。在各地控制關鍵PM2.5排放源的基礎上,針對整個區域的能源生產消費行業的宏觀層面治理方案也應重點考慮。” 陳彬認為。
“各地政府除了通過行政手段提出大氣污染治理措施,還應對造成燃煤污染、工業污染、揚塵污染的相關企業加大稅收征收力度,通過經濟手段控制污染排放。” 荷蘭Twente大學環境學院教授Alexey指出。
隨后,他向記者展示了自己最近剛剛向政府部門提交的“污染稅征收方案”。在其方案中,政府應該為每一個企業設定污染源的最低使用量,在最低使用量范圍內,企業不需要交稅還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獎勵;但一旦超出最低使用量后,超出部分按比例交稅,并且超出量越多,交稅也越多。
“這種方案不僅僅適宜污染排放企業,對汽、柴油的使用效果更明顯。” Alexey解釋。
能源生產消費調控應謀“一盤棋”
雖然各地區、單位已啟動治霾行動,但目前全國仍未建立統一的、實質性的應對機制。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11月5日表示,將采取35項措施,把任務分解到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隨著“大氣10條”的進一步貫徹落實,通過5-10年的時間,大氣污染的狀況會得到改善。
此前國家能源局也曾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大唐等4家能源企業簽訂首批《首都大氣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項目任務書》,并在增加東部地區電力供應及可再生能源供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工作思路。
然而,下達指標、分解任務,政府之責重在“統籌”。治霾涉及各地區城市規劃、工業發展、機動車管理等諸多方面,這意味著對多個地區、多個部門的利益進行調整。把任務分解至“重點地區、重點單位”,是否就意味著其他地區,其他單位不需要治霾?
另外,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污染程度也有差異,相對落后但污染程度較高的地區如何承擔和發達地區同等的責任?
“雖然各部門、各省都有自己的解決思路,但能明顯感覺到他們之間缺乏溝通,是各干各事。”一位業內專家如是向本報記者表述,“空氣是流動的,因此大氣治污必須聯防聯控。但這里又會涉及‘搭便車’問題:人人都想從別處付出中最大獲利,卻想本地付出越少越好。”
對此,專家建議,除了地區間和城市間的聯防聯控之外,還需建立部門和行業間的協作控制機制,盡早出臺針對能源生產消費的整體調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