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10年的發展,我國風電的產業體系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風電裝機規模平穩增長,已是全球裝機規模最大的國家,風電設備制造能力明顯增強,基本滿足風電建設的需要。”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日前在國家能源局召開的關于風電產業監測有關情況的會議上表示。
史立山說,我國風電產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面臨很多挑戰。要重視風電機組的技術進步,重視風電政策體系的完善,加強風電市場體系建設。“要實現風電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就必須逐步解決這些問題。”史立山說,“2014年是完成風電‘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年,因此,做好風電行業管理工作意義重大。”
據了解,國家能源局將從六個方面著手,通過一系列實質性舉措推動風電產業“回暖”。
一是保持風電平穩持續發展。日前,國家能源局下發了“十二五”第四批風電核準計劃,共安排風電建設規模2760萬千瓦。其中,進一步優化風電布局,重點向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傾斜,科學指導地方和企業發展風電,力爭2014年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
二是結合大氣污染治理,做好風電基地規劃工作。“加快哈密風電基地二期項目建設進度,開展哈鄭直流‘風火打捆’運行規則研究,確保哈密風電基地示范成功運行,為風電打捆外送積累經驗。有序推進承德二期、烏蘭察布和錫林郭勒三個風電基地規劃和建設,不斷提高京津唐地區風電等清潔能源在電力結構中的比重。對擬規劃建設的12條大氣污染防治輸電線路加強研究論證,推進清潔能源合理有效外送。”史立山說。
三是積極推進海上風電發展。海上風電資源豐富,是未來發展的重要領域,也是風電技術最先進、要求最高的領域。2014年,國家能源局將加快出臺海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為海上風電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對尚未完成海上風電規劃的海南、浙江等4個沿海省份,抓緊制定海上風電發展規劃;組織沿海省市編制海上風電開發方案,明確今后一段時間的開發時序,落實具體項目;加快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建設。
四是推動建立誠信健康的風電市場秩序。史立山表示,當前,要加強風電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規范風電開發建設秩序,明確工程施工各個環節和關鍵點的質量要求,落實相關責任。此外,要規范風電設備市場秩序,促進風電設備技術進步。加強風電設備出質保管理,建立投資企業和設備企業間健康的關系。完善設備質量檢測認證,提高認證的權威性。
五是繼續做好風電的市場消納工作。國家能源局繼續加強對風電項目布局的調控,對因棄風限電加劇造成風電利用小時數下降的省份,仍然不再安排新增建設規模。加強風電開發集中區域風電外送通道建設,加快已核準線路建設進度,重點解決蒙東呼倫貝爾和興安盟地區的棄風問題。創新風電消納利用方式,大力推動北方地區風電供熱示范,深挖本地電力系統的調峰潛力,優化風電并網運行和調度管理,做好風電并網服務。“力爭2014年風電棄風率在2013年基礎上進一步下降,為全面解決棄風限電問題打下基礎。”史立山說。
六是做好“十三五”風電發展規劃編制研究工作。國家能源局將結合風能資源分布和市場消納條件,科學配置“十三五”時期風電項目的開發布局,落實重點任務,明確相關措施,力爭“十三五”每年新增風電裝機2000萬千瓦,確保實現到2020年風電裝機2億千瓦、年發電量3900億千瓦時的目標。
“國家能源局此次傳達的信息很明確,就是通過實質性的手段和措施,加快職能轉變、簡政放權,解決目前風電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預計2014年風電產業將會重新恢復平穩發展的勢頭。”有業內人士評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