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國家發(fā)改委出臺了階梯電價。今年兩會召開之際,媒體報道,國家發(fā)改委準備擴大階梯價格,出臺階梯氣價,階梯水價。兩會剛結束,國家發(fā)改委即發(fā)布《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拉開全國性階梯氣價改革大幕。而在4月17日,北京市就居民用水階梯價格舉行了聽證會。
我們國家人口的持續(xù)增加、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對各種資源與能源的需求越來越多——生態(tài)足跡不斷在擴大,生態(tài)包袱日益在加重。而有限商品的價格就如同級差地租一樣,容易使擁有有限優(yōu)質資源的經營者獲得超額利潤。如果不提高價格,就難以吸引鼓勵人們投資開發(fā)出更多的資源與能源來滿足社會的需求。
我國能源價格長期處于政府嚴格管制之下,出臺階梯價格的初衷就是為解決能源價格偏低與提價引起的社會問題。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要珍惜資源。
但我們對階梯價格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階梯價格準確定位應當是過渡的辦法而不是常態(tài),更不是終極的目標,要規(guī)劃好進入和退出的條件與時間表,并且要在實行過程中加強監(jiān)督與管理。
出臺階梯價格雖然是必要的,但是階梯價格有許多的細節(jié)問題被忽視了,或是在對許多問題視而不見的情況下實行的。表面上的公平掩蓋了許多的不公平。但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可能會掩蓋矛盾,如果沒有清醒的認識,樂于此道,它反而會阻礙改革,拖延了改革前進的步伐。
確定壟斷商品的價格,最重要的是要向社會公布其成本。可是直到現(xiàn)在我們從來沒有看到成本賬。北京市為了召開階梯水價聽證會公布了水價構成。對于這樣的數(shù)據(jù)人們無法進行評論,它確實是太粗了。所謂的聽證成了走過場,關鍵原因就是沒有披露真實可信的數(shù)據(jù)。決定商品的價格不能靠舉手,不能靠票決。媒體喜歡報導對漲價支持與反對的人數(shù)之比。這是完全誤導輿論和民眾。
價格,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如果沒有一個透明合理的價格機制,就如同沒有一個可靠的信號系統(tǒng),企業(yè)和消費者無法合理地取舍,市場在資源配置上也無法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價格由政府來控制,政府干預經濟的手就沒有真正放下,這并不是一個正常的市場經濟。
能源價格體制的改革既是當務之急,也是長遠的任務。理順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是解決能源的問題的核心。只有綱舉才能目張。在確定能源價格時,必須進行全成本核算。任何一種一次能源成本至少要包括資源成本、生產成本以及外部成本(社會成本)三項。盡管生產成本是比較容易核算的,但基本上所有的公用事業(yè)的生產成本都沒有向公眾披露。老百姓不知道水價的構成,電價的構成,不知道支付的電費是不是足夠補償其成本,如果不夠的話,享受了多少補貼?這些補貼從何而來?而外部(社會)成本基本上沒有計算在內的。其次要考慮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間的轉化關系,要盡快消除倒掛的現(xiàn)象。依靠控制電價切斷一次能源漲價對社會的影響不是長久之計。要盡快建立科學、合理的傳導機制,理順各種能源的比價。
政府應當加強對從事公用服務企業(yè)的監(jiān)管。要讓他們的成本與利潤更加透明,不能不明不白收錢,不能糊里糊涂地分配使用,使階梯價格真的成為漲價的代名詞。
電費已經成為了一團亂麻,誰也弄不清電價的成本和利潤。階梯電價的出臺使得電力系統(tǒng)獲得了喘息的機會,電力體制改革被擱置起來。人們不禁要產生疑問,各種階梯價格的出臺會不會使公用事業(yè)的價格機制改革被拖延下來?
階梯電價已經實行了一段時間了,政府要對階梯電價實行以來的情況進行評估。這是當初階梯電價出臺時政府的承諾。建議在對燃氣和自來水實行階梯價格之前,先把對階梯電價的評估工作做完。千萬不要讓階梯價格模糊了深化改革的目標,拖延了深化改革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