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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自9月1日起,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LED照明產品必須符合歐盟新的能效標準,才能加貼CE標簽。新指令的實施,不僅帶來LED照明產品物料成本的上升,而且檢測認證規則也出現了新的變化。出口企業不知如何選擇。
理解亂象:所謂“加速老化”和“超級加速老化”
根據歐盟《LED照明產品最新能效規定》,燈和燈具的CEMark要求在LVD指令和EMC指令的基礎上,新增ErP(EU)No1194/2012指令和能效標簽(EU)No874/2012指令。其中,(EU)No1194/2012主要規范了能源效率要求,6000小時后燈泡的殘存率和光通量維持率,1000小時早期失效率,1萬次以上開關次數試驗,燈泡啟動時間、預熱時間、顯色性、光通要求等。從新規可以看到,ErP指令已經明確規定了老化時間,但是目前市場上很多檢測認證機構,甚至部分國際知名機構,為了搶占市場,利用歐洲市場的監察力度薄弱、懲罰力度較松等空隙,貿然向LED產品出口客戶推出所謂的“加速老化”和“超級加速老化”檢測認證服務,取巧甚至欺瞞方式五花八門,從而為國內征戰歐洲市場的LED企業埋下了重大禍根。
測試亂象:所謂低色溫覆蓋高色溫
目前,在進行ErP新能效測試過程,對于產品覆蓋方面的測試,不同的機構存在不同的測試方式。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1.對在同等功率下低色溫覆蓋高色溫的問題
遇到色溫高低不同的測試產品,個別機構只對低色溫產品進行測試,高色溫產品則只進行光色電初始值測試,其他關鍵參數套用低色溫產品數據進行覆蓋,并依據該批次數據出測試報告;而同樣是其他機構雖然宣稱堅決不采用,但是迫于市場壓力,在客戶同意或要求的前提下仍會按此做法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