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國家能源局通報了5月份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處理情況。
通報顯示,5月能源監管機構共收到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有效信息2107件,環比增長0.62%。在有效信息中,供電服務1302件,成本價格和收費105件,市場準入131件,電力安全88件,其他事項481件。
通報顯示,5月能源監管機構對收到的134件投訴舉報中的131件進行了受理,占投訴舉報量的97.76%,其余3件不屬于監管職責范圍;當月投訴舉報辦理完畢72件,占受理量的54.96%,未辦結59件轉次月辦理。
從能源監管機構收到的12398電力監管有效信息來看,河南、廣東、山西、云南、貴州排在全國前5位;從投訴舉報數量來看,廣東、江蘇、安徽、山西、陜西(與福建、上海并列)排在全國前5位。
從12398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來看,供電服務不到位仍是熱點。比如部分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在用電高峰時段頻繁出現跳閘、短路等停電現象;部分供電企業不向用戶說明任何理由就拒絕用電報裝申請、拖延電表安裝時間,承建的用戶受電工程進展緩慢、竣工驗收滯后,涉嫌存在偷工減料、“三指定”等違法違規行為;部分供電企業停、限電程序不規范,導致用戶對停電區域、停電線路、停電時間不知情,影響生產生活等。
成本價格和收費方面,部分供電企業對電價政策宣傳力度不夠,用戶對照明、農灌等電價執行標準不清,引發電費收取方面的投訴;部分供電企業電表計量不準確、收費不提供票據,抄表人員抄表不及時,估抄、漏抄、錯抄電表計量數等問題引發電費爭議;個別供電企業重復收取居民用戶電費,違反規定的程序催收電費,涉嫌存在亂收電費等行為;個別小區物業公司存在對居民用戶斷電并搭車收費、加價收費現象,合表小區電價高于物價部門公布的目錄電價等。
電力安全方面,出現了個別供電企業及所屬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瞞報電力工程安全事故的現象。另有個別供電企業改造用戶電表后未安裝漏電保護開關,存在安全隱患;電力設施與居住房屋安全距離不夠,存在安全隱患等。
此外,12398熱線也反映了一些其他應該重視的問題。如個別供電企業電力工程施工導致道路、交通堵塞;個別供電企業與用戶就家用電器燒壞賠償發生爭議;個別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涉嫌存在出借資質、違規轉分包行為;個別電工為用戶私接電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