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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2013年06月30日l今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3】296號)。《通知》公布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區名單,涉及7省5市共18個項目(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廣東、江蘇、浙江、山東、遼寧、江西、深圳、寧波、青島、大連等),補貼標準為0.42元/度。18個示范區項目橫跨2013-2015年、共計1.823GW,其中2013年開建749MW,剩余項目在2015年完成。《通知》明確示范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實行按發電量補貼政策,要求電網企業積極配合做好電網接入和服務工作。在2013年實施749MW項目當中,規模從10-88MW、涉及90個屋頂業主(1-53.3MW不等)、自發自用比例從70%-100%;其中有15個獨資投資主體、3個合資投資主體。市場化大規模推廣的時機逐漸成熟。參與第一批示范區建設運營,主要原因在于打包項目涉及的企業經營情況差異較大,評估風險系數各有不同,“示范效應”大于“經濟效益”,因此部分企業出于自身審慎經營的考慮選擇暫時觀望。因此,雖然很多光伏企業不在第一批業主名單之內,并不代表這些企業錯失先機,相反一旦補貼落地,國內市場的機會才剛剛開始,我們看好包括林洋電子在內的具有較強渠道優勢的企業。開發的融資難成為最大發展瓶頸。目前公司在手現金充足、流動性充裕,資產負債率遠低于光伏行業平均水平,并且不存在中游產能壓力,我們看好公司在光伏分布式市場的綜合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