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微電網的開發要把握三個原則:
一、通過先進技術的應用提高收益
要注意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組件和系統產品,并將先進的儲能技術與光伏發電相結合,以解決供電穩定性和負荷變化時的消納問題;考慮利用峰谷電價差異降低綜合發電成本,提高發電收益;在系統集成方面,要重視產品和集成服務的標準化,提高質量,降低成本,尤其是運營和服務成本;要重視服務外包,減少集團的投入,增加當地的就業;要注意結合當地情況考慮風力、水力、沼氣等新能源方式,將光伏發電與其它形式的新能源發電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實現多能互補發電;要通過先進的制造技術、組網技術和系統集成技術實現發電效益的最大化。通過以上措施,早日實現在無需政府電價補貼的情況下的微電網盈利模式。
二、積極探索并開拓微網電力建設的融資渠道
通過與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聯系,以已建成的微電網作為資產進行項目融資或項目轉讓;要考慮對所建設的發電項目購買電力保險,為融資提供保證。可以考慮進行BT、BOT方式、EPC方式、PMG方式進行項目建設,多渠道進行融資。也可考慮多個項目公司之間的合資、合作,在保證項目優質運營的條件下,利用多渠道資金進行項目的拓展。
三、考慮發電與相關產業的綜合開發與合作經營
在進行光伏發電建設時,由于光伏發電投資較大,但電費收入相對較低,在適當的情形可以考慮將發電業務與發電系統所依附的建筑物所經營的產業合并在一起進行綜合開發。例如,沼氣發電與有機肥聯合經營、新農村的建設、農業種植、旅游農業、設施農業、大型專業市場的業務等。在投資增加不大的情況下,搞多種經營,既可享受相關補貼和扶持政策,也能提高項目收益。
由于分布式發電大部分建在屋頂上,采取自建或合建設施進行綜合開發,能夠確定屋頂光伏電站設備的使用權和使用的有效期,保障發電收益。
由于微電網的收費是許多是直接面向用戶的,因此,能否按時、順利地收取電費,涉及到項目的資金回流和運營風險。以合作經營的模式,由當地的合作方負責電費的收取,能夠降低收費風險,保障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