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拉開電改新序幕:
《決定》要求: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決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國外電改最新動態:電網具有天然壟斷性
從發輸配售環節的關系看,世界電力體制主要有四種模式:(1)一體化公司。目前歐洲和美國的大部分電力公司保持這種狀態,只在集團內部根據市場化的要求實行了業務獨立,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2)輸配分開。輸電從其他業務中分離出來,成立獨立的輸電公司,包括英國、北歐、意大利、西班牙及東歐一些國家,其中英國是實行了徹底分拆后,在市場作用下發電和配售電又重新實現了合并,采用內部業務獨立模式。
(3)廠網分開。也就是發電分離、輸電和配電保持一體化,如韓國、新加坡和加拿大第一水電等公司。
(4)發電、輸電、配電、售電完全拆分。分別建立獨立企業,主要是阿根廷、俄羅斯,通過分拆實現私有化是這兩個國家改革的共同點,而俄羅斯在2012年又重歸輸配合一。
從調度、交易和電網運營機構的關系看,存在兩種模式:(1)電網和調度一體化,歐洲所有國家都采用這種模式。(2)電網和調度分開模式,美國獨立運行機構采取了這種模式,這與美國多年來電網企業較為分散的特點相適應。
國內電改分析:形成可傳導的價格機制是改革重點
我國目前的電力市場結構如下:發電側壟斷競爭,由五大發電集團及地方電力集團組成;輸電、配電、售電一體化經營,分為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兩大主要電網企業,以及內蒙古電網、陜西電網等若干地方電網企業。
這種電力市場結構有兩個弊端:(1)最大的弊端在于電價不能有效傳導。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對用戶的銷售電價均由政府定價,發電企業成本變化無法及時傳到到用戶側,造成發電企業要么巨虧、要么非正常盈利。(2)由于銷售電價、上網電價均為固定電價,不利于促進發電企業、電網企業改進經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