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節能減排,實現低碳發展,中國國務院要求積極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強技術和政策方面的支持;目標是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逐年下降3.9%以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兩年分別下降4%、3.5%以上。
刊登在政府網的《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新聞稿稱,要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億噸、平板玻璃2,000萬重量箱。
上周,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引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3,545家企業的一項調查稱,67.7%的企業認為,要消化目前的過剩產能,需要“三年以上”的時間。
國務院新聞稿還指出,加快發展低能耗低排放產業,加大機動車減排力度,強化交通運輸節能降碳,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同時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比重提高到11.4%。
“加強對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力爭到2015年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別達到47%和8%左右。”新聞稿稱。
文章并稱,要強化技術支撐,引導企業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研發投入,同時完善價格政策和財稅支持,實施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時開展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加快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
“嚴格清理地方違規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節能目標完成進度滯后地區要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執行力度,”新聞稿表示。
國務院并要求狠抓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加強工業節能降碳,強化水污染防治,計劃到2015年底,萬家企業實現節能量2.5億噸標準煤以上,重點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
此外,國務院還要求積極推行市場化節能減排機制,建立碳排放權、節能量和排污權交易制度,研究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同時要完善法規標準,落實目標責任,強化地方政府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實施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責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