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中國水泥行業第一支紅籌股”的山東山水集團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水集團)近日遭遇環保部門的掛牌督查。
5月20日,山東省濟南市環保局通報環保專項行動檢查情況。主營業務屬高能耗、高污染的山水集團煙塵排放中二氧化硫超標8.4倍,被責令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山東山水集團集團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未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將其燃煤鍋爐原來的多管旋風除塵改為布袋除塵或電除塵,煙塵無法實現達標排放;脫硫設施雖已改造完但未能保持正常運行,現場檢測其二氧化硫折算濃度為2820 mg/m3,超標8.4倍。”在濟南市環保局下發的的“濟環字〔2014〕108號”文件中這樣描述當時檢查的情況。
新華網能源頻道聯系山水集團多個部門,但均被以“不屬于我們管”、“不清楚”或“沒聽說”而婉拒。公開資料顯示,山水集團是長江以北最大水泥的生產企業,是中國最大的幾家水泥生產企業之一,于2008年7月4日在香港上市。截至2013年12月31日,山水集團總產能達9420萬噸,熟料總產能達4535萬噸,營業收入165.35億元,毛利38.29億元,營運所得利潤25.57億元。
“我們已經按照環保部門所能掌控的最高限額給予其處罰。而且對包括山水集團在內的幾家違法企業在內,我們已經抄送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對它們實施綠色信貸政策。”濟南市環保局宣教中心相關負責人張超在接受新華網能源頻道采訪時候表示。
“將企業環境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一方面有助于金融系統及時調整貸款投向,支持綠色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還將有助于企業不斷提高治污意識,加強企業自主守法能力。”在談到實施綠色信貸對于污染企業的影響時,全國律協環資委委員、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環境與資源部主任趙京慰對新華網能源頻道表示,“國外不但有這樣的制度,而且我們的這些做法其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借鑒人家的做法。國際金融界影響很大的‘赤道原則’中有很多內容就涉及借款企業的環境表現。”
而除了罰款和綠色信貸這一針對環境污染企業實施的“緊箍咒”之外,濟南市環保局還責令其在7月31日以前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將其燃煤鍋爐現有的多管旋風除塵改為布袋除塵或電除塵,并保持脫硫設施正常運轉,確保實現廢氣達標排放。責成管轄區環保局加強管理,督促該公司嚴格落實整改要求,并對其整改情況進行預驗收,驗收合格后向市局報送摘牌申請。在張超看來:“一系列處罰措施的最終目的還是希望能夠對污染大戶們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