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網訊:在經歷了501天的牢獄生活之后,案子被撤銷了,周波終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刺眼的陽光照得他睜不開眼睛,差點跌倒在地。公司簽訂了一份風力發電機組買賣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經濟糾紛。然而,奈曼旗公安局的介入,使經濟糾紛“搖身一變”,成了刑事犯罪。制造企業,注冊資金1000萬元。遼寧省政府的官方網站2006年的信息顯示,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家“863”計劃的主課題――兆瓦級變速恒頻風電機組的研制和生產在這里進行。
2008年10月,經人介紹,周波認識了秦天風電(奈曼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秦天風電公司”)監事白源以及法定代表人徐虎林。其時,秦天風電公司打算在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修建一個風電場,正在四處考察商家購買風力發電機。
經過多次考察和協商,周波和徐虎林、白源三人終于坐到了談判桌前。
2008年10月22日,寶華倫公司與秦天風電公司在北京豐臺區簽訂了《秦天風電奈曼旗圖布日格風電場一期工程(49.4MW)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及服務采購合同》(以下簡稱“《風電采購合同》”)。
雙方約定,秦天風電公司向寶華倫公司購買38臺1.3MW的風力發電機組,總標的額為2.5688億元。秦天風電公司取得銀行保函或其認可的擔保文件之日起合同生效。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均“提交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風電采購合同》還約定,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秦天風電公司向寶華倫公司支付預付款1500萬元。寶華倫公司向秦天風電公司提供銀行保函或其認可的擔保文件,并開具合同價款30%的發票。北京漢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漢業公司”)為秦天風電公司提供了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