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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7月24日,合肥市于近期出臺《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及政策資金兌現導則》(下稱導則),確定了合肥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主要流程和兌現流程,申請人可于每年3月和9月提交兌現補貼的申請。發電項目建設的主要流程是:項目并網申請—項目備案或核準—項目建設—項目并網發電。項目,指位于用戶附近,所發電能就地利用,以10(2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且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項目,需向項目所在地市級或縣(市)級電網企業申請;大型光伏發電項目則需向升級電網企業提出申請,進行考核。項目度電補貼、專業化運營管理公司服務項目補貼、光伏停車場(棚)、家庭光伏電站項目建設補貼的申請窗口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多產多銷獎勵、市外電站建設獎勵、承兌匯票貼現補貼、蓄能項目獎勵的申請窗口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經信委窗口。一般來講,受理過后,在一個月內就可以兌現。”但是現在因為地方政策剛出臺不久,還需完善,下一步在政策推行當中將進一步簡化這個程序。
對于光伏發電的成本及效益問題,光伏電站的平均使用壽命因其本身的老化及后期搬遷等因素,大概為15年。國家補貼是0.45元,自身上網電價0.436元再加上市里的0.25元補貼,基本是盈利的。”合肥市經信委副主任黃群英補充到:“現在的補貼政策立足點是家庭或企業的分布式發電,所謂的分布式發電,它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是自發自用,并不是說發電就為了并網,所以在此基礎上收益不能僅僅按照上網電價0.436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