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于本月23日召開的超日太陽重整案債權人會議可能再生變數。在江蘇協鑫聯合其他9家單位重組超日太陽的方案披露后,因超過20萬元的普通債權只能按20%比例受償,引起了大額普通債權人的不滿。
10月14日,有消息人士在微博上曝料稱,10余家公司密會蘇州,推選盟主,討伐協鑫光伏的超日重整案。
該消息得到了阿特斯公司人士的證實,據其透露,前述會議形成了《超日太陽普通債權人聲明》草案。據了解,阿特斯是超日太陽的普通債權人。
聲明稱,以協鑫集團為首的投資人接手超日太陽,在完成重整上市后將會產生巨大收益,“相比如此巨大的收益,普通債權20%受償比例太低,我們強烈要求提高受償比例至45%”。
大額普通債權人聯合要求償債比例升至45%
“目前很多企業債權人收到自稱為11超日債券持有人的威脅短信、電話等騷擾,鑒于此情形,希望法院予以重視,保護所有債權人及其代理的個人信息和合法權益”,前述大額普通債權人的聲明稱。
據了解,引發超日太陽的“11超日債”債權人以及普通債權人糾葛的是不久前出臺的重整計劃。超日太陽于今年3月份宣布“11超日債”違約,該事件被冠以“國內首例實質性債市違約”,事件進展備受市場關注。
此前10月7日晚,超日太陽披露了一系列公告,其中包括重整計劃草案。根據草案,其債權組分為財產擔保債權組、職工債權組、稅款債權組和普通債權組四個。
其中,職工債權和稅款債權全額受償;有財產擔保債權按照擔保物評估價值優先受償,未能就擔保物評估價值受償的部分作為普通債權受償;而普通債權20萬元以下部分(含20萬元)全額受償,超過20萬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償。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上海久陽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其為9家重組方的其中一家)還同時發出《保函》,兩家公司將合計在8.8億元額度范圍內為“11超日債”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經測算,如果重整計劃草案獲得執行,長城資管和上海久陽承擔相應保證責任,“11超日債”本息將全額受償。
“如果整個(重整)方案通過,所有超日債是本息全額償付的”,“預計法院裁定批準方案之后,年底前資金會到賬戶里”,該重整方案披露后,中信建投證券人士表示。
有“11超日債”債權人測算,在“11超日債”去年7月暫停交易前以64元/張左右的價格入手,如果重整計劃通過,每張“11超日債”合計受償約111.64元,扣除相關稅費,盈利非常可觀。
據悉,23日的債權人會議必須前述4個表決組均表決通過,通過的條件是,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
在此基礎上,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重整計劃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重整計劃才生效。
而20萬元以上受償比例只有20%的“普通債權組”是否會投反對票存在變數。據悉,曾有“11超日債”持有人公布普通債權人阿斯特以及東方日升人士的電話,建議其他持有人給兩家公司發短信,“如果方案被他們否決,10億債由他們負責”。
有消息稱,阿特斯是超日太陽的第二大債權人,手握債權1.3億元。而超日太陽的最大債權人為東方日升,握有債權1.5億元,按照之前20%的賠付比率,東方日升只能拿到3000萬元。但該數據尚未得到前述兩家公司的確認。
聲明稱,普通債權人與“11超日債券持有人所處立場一致,都是超日太陽破產案件的受害者。“我們不反對有關11超日債券持有人及小額債權的受償方案,希望與11超日債券持有人從雙方共同利益出發,互相配合、彼此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