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5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這是國務院頒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中提出的奮斗目標。9月12日,“大氣十條”實施滿一年。在這一年里,隨著各項治理措施陸續出臺,百姓對空氣質量話題的關注不斷加強,各種疑問和誤解也隨之而來。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揭開大氣污染防治中的三大誤解。
誤解一:污染治理拖了經濟發展的后腿?
中國環境保護部數據中心發布的空氣質量數據顯示,2014年1月至8月,74個主要被監測城市的PM2.5平均值為61.7微克/立方米,較2013年同期下降了4.2%。盡管還沒到冬季供暖期,“大氣十條”實施一年后,全國空氣質量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其中京津冀地區PM2.5濃度有明顯下降。
作為全國大氣污染問題最突出的省市,河北省今年強力實施“6643”工程,鋼鐵、水泥、玻璃、煤炭等支柱產業都在整治范圍內,其PM2.5、PM10、二氧化硫含量等指標均有明顯改善。與此同時,河北省經濟發展數據不如預期,今年第一季度GDP增速大幅下滑至4.2%,低于全國GDP增速3個百分點,位列全國倒數第二。因此,有觀點認為,正是治理大氣污染、削減過剩產能,導致了產業結構偏重的河北省經濟增速放緩。
姜克雋對此持反對態度,他認為經濟發展與環境治理之間不存在矛盾,環境治理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新驅動力。隨著大眾對環境治理的外在需求不斷增加,政府和企業需要加大在環保領域的投入,使環境保護逐步成為新的投資渠道。節能環保設備、低污染產業等都可能成為未來經濟的增長點,長期來看必然會刺激經濟增長,創造出有質量的GDP。
誤解二:企業擔責有風險,避責更安全?
“大氣十條”中明確表述,企業是大氣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增加資金投入,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確保達標排放。這些規定使企業在大氣污染治理過程中面臨著關停設備、改進技術等一系列對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大手術”。
以汽車制造業為例,為達到國內柴油車排放國Ⅳ標準,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加裝后處理裝置。然而,后處理裝置的技術路線多種多樣,很多技術還不成熟,一旦選錯路線,企業必將面臨損失。出于對風險的顧慮,很多企業特別是規模小、實力弱的企業,難以主動擔起大氣污染治理的責任。
針對這一現象,姜克雋表示,不能讓少數企業心存僥幸,要給所有企業傳遞一個明確的信號——環境污染治理不達標就要被淘汰。在經濟社會中,企業如果不能適應競爭就必將被淘汰,而環保達標就是市場準入門檻,不達標企業沒有參與競爭的資格,只能面臨淘汰。規避責任不但不能解決落后企業的治理問題,而且還會挫傷優秀企業在環境治理方面的積極性,不利于企業之間公平競爭。
誤解三: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就能減少碳排放?
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這是“大氣十條”提出的能源結構調整目標。長期以來,煤炭一直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占據主導地位,總體占比70%左右。受此影響,我國70%以上的二氧化硫排放和50%以上的煙塵都與燃燒煤炭有關。
限制煤炭消費、加強煤炭清潔利用等早已提上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日程,然而能源結構調整并非只在煤炭消費上“動刀子”。此消彼長,要想滿足我國不斷攀升的能源消費需求,在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尋找可以替代煤炭且資源量豐富的清潔能源。
姜克雋認為,短期內如果要達成能源結構調整目標,大幅提高天然氣利用率是最現實可行的一條路。我國天然氣地質資源量非常豐富,加上中亞天然氣、海上LNG等進口天然氣作為補充,足以滿足新增能源需求。在他看來,培育天然氣消費市場的核心在于理順能源價格,讓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回歸商品屬性,將價格壓力逐步向下游傳導,通過調價來引導民眾的能源消費行為,從而達到調整我國能源消費結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