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就罷免吳長江一事進行表決,參與投票的股東有九成以上贊成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所有職務。
吳長江兩年前的一句話還被很多人記得:“大家已經上了船,何況我還是一個創始人,如果我不想下這個船,誰也趕不走我。”
當時,他與投資方、賽富亞洲基金創始合伙人閻焱鬧翻,辭去公司職務。他隨后對媒體說了上述的話。那一次,憑借經銷商的支持,吳長江重新返回公司。
2013年,在引入新的投資方德豪潤達后不久,閻焱離開雷士照明。但一年之后,新一次“內斗”在吳長江和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之間展開。這一次,曾經作為吳長江堅定盟友的經銷商出現大規模“倒戈”。
8月29日雷士照明臨時股東大會后,作為雷士照明董事長的王冬雷說,吳長江已經與雷士照明沒有任何關系了。
吳長江方面表示,已向開曼群島大法院及國內三地法院提起訴訟。雷士照明“內斗”至此仍未塵埃落定。
近年來,風險投資在中國發展十分迅速,無數企業借此得到發展壯大,但企業創始人與資本的博弈也頻頻上演。像吳長江一樣歷經“資本劫數”的企業創始人或掌門人并不少見。遠有新浪的王志東、樂百氏的何伯權,近有上海家化的葛文耀、紅孩子的李陽、尊酷網的侯煜疆,他們無一不是因為和投資方的分歧而最終離開了自己“養大”的公司。
而諸如俏江南創始人張蘭,盡管仍在公司占有席位,卻也在與資本方的爭斗中敗下陣來,失去了控股權,元氣大傷。
投資人真的是“門口的野蠻人”?對于創始人來說,引入投資是否意味著“引狼入室”?從最初的蜜月期,到分手時“兵戎相見”,這中間發生了什么?
被趕走的那些創始人,他們的遭遇會否是“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