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低壓配電箱是電力系統中最低一級控制和保護設施,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最基礎的一個環節。它與工人接觸的機會很大,但由于其數量多、分布廣,且多屬低值品,往往被設備動力部門所忽視,從而使許多低壓配電箱處于失控狀態,導致了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增加了人身觸電和電氣火災的危險性。因此,對低壓配電箱的安全選擇與使用必須引起我們重視。
二、低壓配電箱保護型式的選用
低壓配電箱保護型式應當根據所在工作場所的條件來選用。
(一)在相對濕度不超過75%,且無粉塵、無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無易燃易爆物質的危險性較小場所,其低壓配電箱可選用開啟式的。
(二)在相對濕度接近100%的特別潮濕場所和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的場所應選用保護型的。
(三)能產生大量粉塵的多塵場所,應選用防塵型配電箱。
(四)在有可燃液體和懸浮狀、堆積狀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的H-1級、H-2級火災危險場所,應選用防塵型的;在有固體可燃物質的H-3級火災危險場所,可選保護型的。
(五)在爆炸危險場所的選用。
(1)在有氣體或蒸氣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①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1級場所應選用隔爆型、防爆通風、充氣型的低壓配電箱。
②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2級場所,可選用任意一種防爆型。
③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較小的Q-3級場所,可選用密封型的。
(2)在有粉塵或纖維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
①在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1級場所,可選用任意一級隔爆型、防爆通風型、充氣型的。
②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況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2級場所,可選用防塵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