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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在電動汽車真正意義上大面積進入私人消費選項之前,是應該先有充電樁還是先有電動汽車呢?這無疑是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無解難題。盡管在政策和輿論層面,從中央到地方都在為電動車進入私人消費領域搖旗吶喊,但在真正由誰來建設這些充電設施的問題上,幾乎所有的資本力量都選擇了三思而后行。,在發現投入巨資建設的各種公共充電設施最終只淪為擺設,收回投資之路遙遙無期之后,亦開始放棄城市“主戰場”繼而轉攻城際交通干道的充電網。
當國家電網喊出“歡迎社會資本參與到充電站建設中來”這樣的邀約時,外界很難甄別,這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從企業、政府和消費者各方現實利益去看,在初期率先建好一批充電樁(站)無疑對各方都有利,但是在諸多現實問題面前——該由誰來建設充電樁,又該由誰來主導運營充電樁,以及如何才能在電動車尚未大規模普及階段前運營好這些充電樁,都變成了一道道無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