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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8月15日,吳長江正式起訴王冬雷的通告發布在《重慶日報》上,表示已于11日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冬雷歸還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公章,并確認王冬雷在8月8日后使用上述公章的行為無效。通告顯示,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已于8月13日立案受理。
雷士照明自8日發生被董事長王冬雷暴力接管事件以來,即便被口頭“罷免”了,但作為創始人,吳長江出于保護雷士品牌的迫切,正十分積極應對處理來自王冬雷方面的脅迫。
全面反擊,運用法律武器維權
事件發生以來,吳長江一直采取公開態度處理事件,接受媒體采訪,在重慶召開媒體見面會,并通過法律的途徑進行維護自己以及雷士照明的權益。
吳長江的代表律師行于8月12日向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提交意見,稱吳長江代表上市公司的附屬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與三家公司簽署協議之前與上市公司集團的管理人員協商過,并獲得上市公司集團內部法律顧問的意見,認為簽署該等許可協議有利于集團的業務發展,簽署協議的行為純屬履行其作為上市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職責及在其權力范圍之內。
其次,吳長江作為執行董事,未就有關董事會收到任何通知,對該等董事會的召開及有關擬決議的作出完全不知情,并且也未獲得任何合理機會解釋或回應該等所謂的“若干不當行為”對其的指控,吳長江在此等情況下被罷免上市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職務實屬不公平。
律師行文件稱,吳長江特此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立即宣告上市之所謂決議無效并發出通告澄清事實。
訴訟書:請求王冬雷歸還上市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