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品牌、中國照明行業領軍企業、外資背景、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在境內擁有多家全資子公司……雷士照明所擁有的這些標簽,使得這場爭斗格外引人注目。尤其是這樣的控制權之爭,發生在雷士照明,甚至在雷士照明公司創始人、執行董事兼CEO吳長江身上,已經是第三次。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汪青松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雷士照明的‘暴力性接管’或許只是一個個案,但其中所折射的法律問題與法治隱憂卻具有典型性。”
董事會決議是否合法存爭議
雷士照明主要從事光源產品、燈具產品及照明電器產品等各類照明產品的設計、開發、生產、推廣和銷售。
公開資料顯示,1998年,吳長江與同學一起創辦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之后經過多年的發展,于2006年成立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于港交所上市。目前,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東是王冬雷控制的德豪潤達,持有雷士照明8.48億股股份,占有27.1%的股權,為雷士照明最大單一股東。吳長江擁有德豪潤達9%的股份,直接擁有雷士照明2.54%的股權。
雷士照明2013年年報顯示,根據中國照明電器協會統計,按2009年收入計算,雷士照明是中國最大的照明品牌供貨商。
吳長江在重慶發布會上稱,在雷士過去多年的發展中,他每一年都會制定戰略目標,并且都能夠完成,把雷士品牌做到行業第一。
8月8日,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一紙公告罷免吳長江,當王冬雷帶領60余人的隊伍前往吳長江處進行交接工作時,吳長江拒絕交出屬于CEO掌管的營業執照、工商資料和財務印章等,最終導致雙方的隨從人員發生沖突,其中吳長江的助理和司機被打成重傷送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