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加快,在WTO 組織的協調和限制下,關稅、非關稅的壁壘日益受到限制和約束,在此情況下,以技術法規、技術標準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就轉變成為最普遍的貿易壁壘,成為各國保護本國產業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國出口產品品種數量迅速增加的同時,我們遭到的技術貿易壁壘也不斷增加。有關研究表明,相關國家設置的技術壁壘對我國出口的直接和間接影響超過450 億美元。據商務部統計,我國每年有價值近240 億美元的出口商品因達不到國外發達國家的包裝要求而受影響。因此,加強對包裝方面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采取相應的對策,對突破技術壁壘,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包裝技術標準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包裝工業發展很快,新的包裝產品層出不窮,我國的包裝標準也隨之在逐年增加。其中多項等同采用了ISO 國際標準。縱觀這些國家包裝標準,已有約半數以上采用了國際先進標準。其中大多數采用的是ISO 國際標準,還有一些分別采用了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日本JIS、美國ASTM、德國DIN 等標準。從采用的方式來看,大部分為等效采用或非等效采用。由此可見,我國的包裝標準正在向國際標準不斷靠攏。這是值得贊賞的。 但我們目前的采標率尚不足以滿足這一要求。還應注意的是,國際包裝標準也在不斷更新,所以我國現行使用的包裝國家標準也要隨著國際標準的更新而修訂。 國內的許多中小型企業,還有一些國內著名大企業,曾經忽略了企業標準,尤其是包裝企業標準的價值,這是國內許多企業與具有國際水平企業存在的差距之一。當然中國有些企業有自己的標準,它們構成了企業內部標準體系的基本框架,從其標準的覆蓋面來看,基本滿足了企業的發展需求,也有一些標準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但是,有些企業標準與國際企業標準相比,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如:標準老化、可操作性差、相關標準不配套、不能真實反映實際情況、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的需求等等。據了解,在我國的許多中小型企業標準中存在技術要求不盡合理的現象。在引用標準方面,甚至不完全理解被引用標準的內容;也有一些企業只是為了形式的需要,單純地為了編標準而編標準,在不具備一定的條件時盲目起草,最后只能是言之無物。從另一角度來看,國際企業的標準,是將各種國際標準細化,并根據自身的需要發展成為更詳盡的企業標準。這些先進的企業標準甚至比各種國際、國家標準都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而我國的許多企業標準只是某些國標的重復,看不到發展。 2001 年12 月4 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了新的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旨在鼓勵我國國家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因此,我國的包裝標準化工作也乘上這個好時機,正在依據國際標準制定新的包裝標準或修訂現有的標準,提高我國的包裝水平,使我國的包裝產品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包裝方面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即TBT。所謂TBT 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為由,采取一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措施,對外國進口商品進行有關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認證,從而提高產品技術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它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內容上的廣泛性、保護方式的隱蔽性等特征。TBT 是一個體系,在包裝上主要體現在對包裝和標簽要求,包裝容器和包裝材料不能對使用者或食用者的安全造成危害,不能對環境造成破壞。 1.技術貿易壁壘在包裝方面的體現 美國在要求進口食品除滿足HACCP、ISO9000 系列標準之外,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還有許多標簽方面的條例。如FDA 頒布的《食品過敏標示準則》,規定食品加工企業必須在食品標簽上清楚而準確地標明食品的成分,特別是易引起過敏反應的成分,而且還必須使用淺顯易懂而又內容詳盡的文字。再如在藥品方面,FDA 的法規對各種藥物的認證包裝、標示及檢測試驗的方法都逐一進行規定,就連非處方銷售的藥品和器械上的警告詞句都有具體要求。美國有關包裝標簽規定的另一特點是執行過程中的分散化。聯邦政府負責制定一些強制性的標準,而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環境保護局、商業部、能源效力標準局等都各自頒布法規。如美國有20 多個州要求食品標注生產日期,但至今沒有一個統一和廣為接受的日期標注體系。而這些不確定性就更加重了我國出口商品市場準入的難度。還有許多國家對食品包裝要求很具體,比如根據歐盟食品法規規定,食品包裝圖案設計必須和內容一致,食品成分中沒有的東西,不能出現在圖案上。例如龍蝦片中本沒有龍蝦肉,如果在包裝盒上印上紅蝦圖形,將在客觀上起到欺騙消費者的作用。而這類現象在我國的食品包裝圖案上是屢見不鮮的。 歐盟各國非常重視環境保護,并將環保的規定延伸到進口包裝的各個層面,要求商品包裝及其內裝物不許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帶來損害。比如要求對歐盟出口產品的包裝紙箱規定不得使用鐵釘釘箱、封箱要用黏合劑而不能用塑料膠帶,以便于紙箱回收,減少對環境的污染。歐盟的《關于包裝和包裝廢棄物處理的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94/62/EC)要求包裝材料的最低回收利用率目標為50,最低再生包裝廢棄物為25~45。而這樣高的環保要求,對于來自發展中國家的進口商品則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 歐盟國家對進口商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有詳細規定,如果進口商品使用的包裝相對于被包裝商品體積過大,則會被認作有欺詐傾向,同時還會因為加重進口國的環保負擔而受到限制。我國的一種西洋參包裝,盒子很大,明明只有四小板西洋參含片,偏要將它分裝成兩包,用塑料袋、小紙盒里外分層包裹,這還不夠,還要墊以泡沫塑料,再在外面套上一個印制精美的大包裝盒,拆開一看,實質內容只有薄薄一層,商品體積不到包裝物的1/100。如此商品出口歐盟,必遭限制無疑。 2.包裝方面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TBT 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是深遠而巨大的,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市場準入及競爭力。 (1)市場準入 首先由于我國產品不符合進口國技術標準要求而無法出口到該進口國。進出口技術標準的設立,既可以用于保護進口國國民和動植物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避免欺詐行為,因此具有其科學合理的一面,同時它又容易被一些國家利用為貿易保護的手段。例如為了阻礙外國農產品的進口,保護本國市場,許多國家制定了嚴格的技術法規。如歐盟于2001 年1 月發表了《食品安全白皮書》,提出80 多項保證食品安全的計劃。美國則有《食品、藥品、化妝品法》、《公共衛生服務法》等。對于產品包裝標準,發達國家也作了相當苛刻的規定,如禁止使用某些包裝材料,治理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明確規定生產者、進口商、批發商和零售商在包裝廢棄物處理方面的責任和義務等,這些都對我國產品出口提出了新的要求。 (2)產品競爭力 技術性貿易措施增加出口成本,使我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下降,從而失去市場機會。發達國家還為保護本國產業而制定苛刻的技術標準,以限制某類產品的進口。如美國和歐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