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電機過負荷:
1.現象:
1)定子電流指示超過額定值
2)有、無功表指示超過額定值
2.原因:系統發生短路故障、發電機失步運行、成群電動機啟動和強行勵磁等情況下,發電機的定子或轉子都可能短時過負荷。
3.處理方法:
1)系統故障,監視發電機各部分溫度不超限,定子電流為額定值。
2)系統無故障,單機過負荷,系統電壓正常:
A.減少無功,使定子電流降到額定值以內,但功率因數不超過0.95,定子電壓不低于0.95倍額定電壓。注意定子電流達到允許值所經過的時間,不允許超過規定值。
B.若減少無功不能滿足要求,則請示值長降低有功。
C.若AC勵磁調節器通道故障引起定子過負荷,應將AC調節器切至DC調節器運行。
D.加強對發電機端部、滑環和整流子的檢查。如有可能加強冷卻:降低發電機入口風溫,發電機、變壓器組增開油泵、風扇等。
E.過負荷運行時,應密切監視定子線圈,空冷器前后的冷、熱風溫度、機組振動擺度,不準超過允許值,并作好詳細的記錄。
二、發電機三相電流不平衡:
1.現象:
1)定子三相電流指示互不相等,三相電流差較大,負序電流指示值也增大。
2)當不平衡超限且超過規定運行時間時,負序信號裝置發“發電機不對稱過負荷”信號。
3)造成轉子的振動和發熱。
2.原因:
1)發電機及其回路一相斷開或斷路器一相接觸不良。
2)某條送電線路非全相運行。
3)系統單相負荷過大:如有容量巨大的單相負載。
4)定子電流表或表計回路故障也回使定子三相電流表指示不對稱。
3.處理方法:
當發電機三相電流不平衡超限運行時,若判明不是表計回路故障引起,應立即降低機組的負荷,使不平衡電流降到允許值以下,然后向系統調度匯報。等三相電流平衡后,再根據調度命令增加機組負荷。水輪發電機的三相電流之差,不得超過額定電流的20%,同時任何一相的電流,不得大于其額定值。水輪發電機允許擔負的負序電流,不得大于額定電流的12%。
三、發電機溫度異常:
1.現象:發電機繞組或鐵心溫度比正常值明顯升高或超限,發電機各軸承溫度比正常值明顯升高或超限。
2.原因:
1)測量元件故障
2)冷卻系統故障:冷卻水壓不夠、冷卻水量不足、管路堵塞、破裂或閥心脫落。
3)三相電流不平衡超限引起溫度升高。
4)發電機過負荷。
5)冷卻油盆油量不足或冷卻水管破裂,導致冷卻油盆混水。
[$page] 3.處理:
1)判斷是否為表計或測點故障:是則通知維護處理,并將故障測點退出,密切監視其它測點的溫度正常。
2)若表計或測點指示正確,溫度又在急劇上升,則減負荷使溫度降到額定值以內。否則停機處理。
3)檢查三相電流是否平衡,不平衡電流是否超限,若超限則按三相不平衡電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