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電保護器,又叫漏電保護開關,主要用來在電氣系統發生漏電故障時,及時切斷電源,避免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國家制定了《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GB6829-86),該標準對漏電保護器的特性、分類、工作條件和安裝條件、結構與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一、漏電保護器的原理和構成
漏電保護器主要是用來預防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因此在保護方面具有高靈敏性和動作快速性。其工作原理是利用系統的剩余電流來發生反應和動作,因為正常運行時系統的剩余電流幾乎為零,所以它的動作整定值可以整定得很小(一般為mA級)。當電氣系統發生漏電,使設備外殼帶電時,將出現較大的剩余電流,漏電保護器則通過檢測和處理這個剩余電流后,可靠地動作,切斷電源。
漏電保護器分為電流型漏電保護器和電壓型漏電保護器。由于電壓型漏電保護器結構復雜,受外界干擾穩定性差,制造成本高,現已基本淘汰。目前國內外漏電保護器的研究和應用均以電流型漏電保護器為主。電流型漏電保護器的構成分四部分:
1 檢測元件:檢測元件可以說是一個零序電流互感器。被保護的相線、中性線穿過環形鐵心,構成了互感器的一次線圈N1,纏繞在環形鐵芯上的繞組構成了互感器的二次線圈N2。如果沒有漏電發生,這時流過相線、中性線的電流向量和等于零,因此在N2上也不能產生相應的感應電動勢。如果發生了漏電,相線、中性線的電流向量和不等于零,就使N2上產生感應電動勢,這個信號就會被送到中間環節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2 中間環節:中問環節通常包括放大器、比較器、脫扣器。當中間環節為電子式時,中問環節還要輔助電源來提供電子電路工作所需的電源。中問環節的作用就是對來自零序互感器的漏電信號進行放大和處理,并輸出到執行機構。
3 執行機構:該結構用于接收中間環節的指令信號,實施動作,自動切斷故障處的電源。
4 試驗裝置:由于漏電保護器是一個保護裝置,因此應定期檢查其是否完好、可靠。試驗裝置就是通過試驗按鈕和限流電阻的串聯,模擬漏電路徑,以檢查裝置能否正常動作。
二、漏電保護器的分類
漏電保護器可以按其保護功能、結構特征、安裝方式、運行方式、極數和線數、動作靈敏度等分類。這里主要按其保護功能和用途進行分類,一般可分為漏電保護繼電器、漏電保護開關和漏電保護插座三種。
1 漏電保護繼電器是指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的功能,而不具有切斷和接通主回路功能的漏電保護裝置。漏電保護繼電器由零序互感器、脫扣器和輸出信號的輔助接點組成。它可與大電流的自動開關配合,作為低壓電網的總保護或主干路的漏電、接地或絕緣監視保護。
當主回路有漏電流時,由于輔助接點和主回路開關的分離脫扣器串聯成一回路;因此,輔助接點接通分離脫扣器而斷開空氣開關、交流接觸器等,使其掉閘,切斷主回路。輔助接點也可以接通聲、光信號裝置,發出漏電報警信號,反映線路的絕緣狀況。
2 漏電保護開關是指不僅與其他斷路器一樣可將主電路接通或斷開,而且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的功能,當主回路中發生漏電或絕緣破壞時,漏電保護開關可根據判斷結果將主電路接通或斷開的開關元件。它與熔斷器、熱繼電器配合可構成功能完善的低壓開關元件。
目前這種形式的漏電保護裝置應用最為廣泛。市場上的漏電保護開關根據功能常用的有以下幾種類別:
(1)只具有漏電保護斷電功能,使用時必須與熔斷器、熱繼電器、過流繼電器等保護元件配合使用。
(2)同時具有過載保護功能。
(3)同時具有過載、短路保護功能。
(4)同時具有短路保護功能。
(5)同時具有短路、過負荷、漏電、過壓、欠壓功能。
3 漏電保護插座是指具有對漏電流檢測和判斷,并能切斷回路的電源插座。其額定電流一般為20A以下,漏電動作電流6~30mA,靈敏度較高,常用于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保護及家庭、學校等民用場所。
[$page] 三、漏電保護器的選用原則
國家為了規范漏電保護器的正確使用,相繼頒布了《漏電保護器安全監察規定》(勞安字(1999)16號)和《漏電保護器安裝與運行》(GBl3955-92)等一系列標準和規定。依據這些標準和規定,我們在選用漏電保護器時應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1 購買漏電保護器時應購買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產品,且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漏電保護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2002年10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漏電保護器產品質量抽查結果,有20%左右的產品不合格。其主要問題為:有的不能正常分斷短路電流,消除火災隱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觸電的保護作用;還有一些不該跳閘時跳閘,影響正常用電。
2 應根據保護范圍、人身設備安全和環境要求確定漏電保護器的電源電壓、工作電流、漏電電流及動作時間等參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