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電安全要求的保護
人身安全:
防止用電事故,一般是通過電器和設備的可靠制造--即通過基礎絕緣--來確保安全性。然而當基礎絕緣受到損壞時,可能引起的故障就需要有防止過高人身電流的補充保護措施。
在防止危險的身體電流時,必須區分為直接接觸與間接接觸。在間接接觸時,電氣設備上出現絕緣故障而產生的剩余電流是經過保護地線(PE線)而流向大地的。在出現故障時,如有人正好觸及含有故障的電器,則當事人就與故障回路相并聯。根據保護導線/人體的電阻比例,最大部分的電流流經保護地線。
另一種情況是,由于粗心大意而直接觸及在正常工作是帶電的部件或者觸及了外界的,不接地的導電部件,而在故障情況下又是帶電的部件。人在這里充當著保護導線的作用,剩余電流流過人體,導致觸電。
防火:
短路或接地短路,尤其當故障回路具有相當高的電阻出現在電弧位置上時,這種“不完全的”短路或接地短路就具有火災危險性。由于出現的剩余電流有時甚至遠低于前接過流保護裝置的額定電流,所以不能指望過電流保護裝置(如小型斷路器或熔斷器)來分斷這類故障。
剩余電流保護器能在這方面提供全面保護。在DIN VDE 0100-720中,對含有火災危險的工作場所,為了防止由于絕緣故障而引起的火災,已規定了下述要求:只能采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最大為0.5A的剩余電流保護器作為預防措施。為了更可靠地防火,在實踐中大多數使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0.3A的剩余電流保護器。
二、普通剩余電流保護器的功能及原理
如圖,剩余電流保護器對正常的負載電流不予檢測,但它能檢測出主回路中對保護地線PE的剩余電流(漏電流),這種電流多數是因為用電設備絕緣損壞而產生的。
剩余電流保護器的首要功能是對有致命危險的人身觸電提供間接接觸保護,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30mA的剩余電流保護器在其他保護措施失效時,也可作為直接接觸的補充保護,但不能作為唯一的直接接觸保護。
[$page] 三、變頻器產生的剩余電流
變頻器會產生相當大的對地漏電流,這是由變頻器的輸出固有電壓特性決定的。變頻器輸出的PWM電壓波形含有大量諧波,這些諧波會通過電機繞組的對地寄生電容和電機電纜線的對地寄生電容產生出對地漏電流。
上述漏電流可能會遠遠大于50mA,而實際的具體數據,將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
1.電機電纜線的長度;
2.電機電纜線是否有屏蔽;
3.變頻器的調制頻率;
4.是否使用無線電射頻干擾(RFI)濾波器;
5.電機是否接地。
四、丹佛斯變頻器的設計特點
丹佛斯變頻器原理圖
1. 根據圖示,丹佛斯變頻器在輸入側的相間與線地之間都設計安裝了吸收保護電容,由于丹佛斯變頻器支持內置的RFI濾波器,因此在整流單元后面也設計安裝了吸收保護電容。由圖可見,兩組吸收保護電容都接地。
2. 根據漏電保護器的原理和丹佛斯變頻器的設計可見,當變頻器送電時,主回路要對那些吸收保護電容充電,瞬間會產生相當大的對地漏電流。
3. 丹佛斯變頻器在設計上的優越性:
憑此設計,丹佛斯變頻器可以保證完全滿足EMC電磁兼容性標準EN55011 1A/1B的要求;
由于有幾組的電容保護,丹佛斯變頻器可以承受較大的來自電網的電壓突波,比如雷擊等,而不至于損壞;
五、結論:
1. 變頻器在運行時,視實際電機接線情況,可能產生遠大于50mA的漏電流;
2. 丹佛斯變頻器由于其設計中的固有特點,在送電瞬間會產生相當大的漏電流;
3. 普通剩余電流保護器不適用于保護變頻器,特別是電磁兼容性能較好的丹佛斯VLT系列變頻器。
[$page] 六、適用于變頻器類負載的剩余電流保護器:
早期使用的剩余電流保護器,根據實際要求,只在正弦交流剩余電流時才脫扣。由于在工業用電設備中,三相橋式整流的電路應用日益增多,這類電路在發生故障時出現的是平滑直流型或略帶紋波的平滑直流剩余電流。
普通交流和脈動直流敏感型剩余電流保護器并不能檢測和分斷這類直流剩余電流。因此在故障時產生這類剩余電流的用電設備只允許使用全電流敏感型剩余電流保護器。全電流敏感型剩余電流保護器,用于交流型和脈動直流型剩余電流時是采用DIN VDE0664的規定,對于平滑直流型剩余電流則采用IEC60479的規定。全電流敏感型剩余電流保護器滿足國際標準IEC60755修訂版“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B型的一般要求”。
國際電工協會(IEC)早在1992年就根據剩余電流保護器的動作特性,將剩余電流保護器分為:AC、A、B型。
AC型— 對突然施加或緩慢上升的交流正弦波剩余電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