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來衡量產品質量是產品標準,對于產品標準,有識之士均稱之謂技術法律。
一、產品標準體系的組成方面
LED是一種新興的照明電器產品。LED產品包括其本身,配套的控制裝置和以它為光源的燈具產品,涉及到這些產品的標準條款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產品在使用中關系到人們生命財產安全方面的條款
作為電器產品,在使用時的安全要求是國際上公認的最重要部分,在這方面,我國產品標準幾乎都等同采用IEC標準,即使是我國自己制訂的安全標準,也基本參考了IEC標準和/或ANSI等標準,并且均作為強制性標準加以頒布并實施。例如GB19510/IEC61347燈的控制裝置系列和GB7000/IEC60598燈具系列標準以及光源安全標準中的絕大多數條款均屬于這一類。
2.LED、控制裝置和燈具自身的性能要求
消費者購買產品實際是購買產品的使用功能,而產品的使用功能是靠這方面的性能條款的考核來實現的。作為照明用LED產品以及相應的配套產品也不例外,最新制訂的(報批稿)《普通照明用LED模塊性能要求》、《普通照明用自鎮流LED燈性能要求》和《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性能要求》標準中,光效、顏色特征、光衰、壽命和能效等指標以及燈具的分布光度和效率指標體現了這方面的要求。
3.LED、控制裝置和燈具相互配合的要求
這一部分標準按產品可分為:
(1)光源對控制裝置的設計要求
燈的控制裝置是為光源服務的。應該說,燈的控制裝置安全指標是最重要的,但其考核要求大部分與其它電器類同,因此比較容易理解。而作為與光源配合方面的要求相對來講其內在機理比較深奧,光源的正常工作狀態主要是靠控制裝置提供的,控制裝置與光源的配合性能好壞直接關系到光源的發光效率、發光穩定性和使用壽命,并且影響到系統的綜合能效。
(2)光源對燈具的設計要求
光源在裝入燈具后,其工作時的工況取決于燈具的設計結構。如果燈具的設計結構不合理,同樣會嚴重影響光源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壽命。例如,使用LED的道路燈具,既要求燈具有良好的密封,以保證防塵、防水功能,又要求具有良好的散熱功能,以保證LED可以在諸多不利條件下,其結溫仍然處于合理的水平。
[$page] 4.電源對照明電器工作時的考核條款
作為用電器,必須遵守電源對它的考核要求,這樣才能保證供電系統的正常運行并且能保持較高的供電效率。這方面的考核條款有GB17625.1/IEC61000-3-2線路功率因數、電源電流諧波和GB17625.2/IEC61000-3-3的電壓跌落和閃爍。
5、對外界的的電磁干擾限制以及抵抗外界的電磁干擾
作為用電器,應該限制對其他電器的電磁干擾(EMI),例如GB17743/CISPR15中的電源端子騷擾和輻射騷擾,同時還要能夠抵抗各種可能的電磁干擾(EMS),例如IEC61547、FCC等標準中的抵抗各種電磁干擾的條款。
二、照明用LED及其最終產品應用標準的識別和簡介
從上面介紹的有關內容可知,針對任何一種產品,一般都不是某一單獨的標準就能完整覆蓋所有考核要求的,任一個產品標準都是針對相應產品的某一方面特性,并適用于一定的范圍。一般由多個標準相互補充,引用和相互支撐,從而組成一個完整的標準體系,這是目前世界上各種標準體系都采用的慣例。
1.LED照明燈具以及最終應用產品的標準
由于我國計劃經濟遺留的行業分隔及眾多照明行業從業人員掌握的知識面較窄的原因,常會聽到一些人講“LED照明燈具以及最終的應用產品目前沒有考核的標準”,其實這種說法是很幼稚的。例如采用LED為光源的各種最終的應用產品,它們組成的燈具或自鎮流燈從使用功能和產品屬性方面根本沒有變化,所以目前燈具的有關標準要求也幾乎覆蓋了對它們的考核內容。目前生產的各種采用LED光源的燈具,必須滿足該種燈具對應的安全標準要求,電磁兼容要求和配光要求。另外,對該類燈具現場照明效果的考核標準也完全適合于此類燈具。也就是說,采用LED為光源的燈具產品(也是應用的終端產品)這方面的考核要求早已存在。只是我們行業中尚有不少從業人員沒有識別而已。
2.LED控制裝置產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