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聯網不停車收費系統
該系統采用5.8GHZ的產品,交通運輸部已制定了相應的國家標準,并逐步進入到頒布推廣使用的階段,該系統最大的特點是整合了微波電子標簽和非接觸IC卡兩大資源,使用IC卡進行費用結算,這種方案有利于ETC車載設備兼容ETC車道及MTC車道兩個道路資源,使ETC系統有利于在聯網高速公路中漸進式推進。
從目前使用情況來看,采用這種“雙片式”的混合系統在快速通行方面未能體現出其優越性,出就是說,RFID的RSU與OBU之間的高的數據傳輸速率對提高車輛通過收費站的速度沒有實質性的效果。達不到歐洲當初推行5.8GHZDSRC系統的期望值。此外,車載識別器(OBU)價格偏高,還需受卡中的電源使用壽命的制約,給運營管理帶來不少問題。還有上述這種有源的5.8GHZ被動式標簽僅局限在聯網高速公路中應用,在一些城市中區域性應用的ETC系統,把已經使用的5.8GHZ系統由915MHZ的無源被動式標簽所替代。此外,5.8GHZ系統很難看出在其他智能交通運輸系統中有多少派生應用的機會。
中小城市局域性年費車輛識別與監控系統
一些實施了用RFID系統實施年費收費方式管理的城市都為每輛“年費車輛”配發一個不可拆卸,不可修改其ID號的無源被動式電子標簽。作為車輛唯一的身份標志。實現“年費車”一車一卡,從而徹底堵住用“套牌”的辦法偷漏年費的漏洞能,保證既能保證嚴格監管,又能確保交通的通暢。在此基礎上,路橋管理部門還能獲得高比例的費用增收。在某一個地處沿海的城市已經發行了十多萬至二十萬只用作為“年費卡”的無源被動式的電子標簽,非常通暢地運行了數年,經濟與社會效益十分明顯,這樣大的標簽的推廣使用,遠高于某些交通十分繁忙的高速公路的發行量。
在具備“區域封閉式監管”條件的中小城市都可適宜推廣這種行之有效的年費車輛管理模式。
出租車身份動態自動識別系統
監管方式與上述年費車輛的識別管理有許多共同之處,每輛有合法身份的出租車都配發一塊能證明其身份的唯一的不可竄改的RFID標簽,這種系統在廣州及成都已推廣使用,發揮了明顯的社會與經濟效益,在已推廣基于RFID年費管理的城市、也可以把出租車身份動態自動識別系統作為年費管理系統的派生子系統加以應用。
在已實現采用“局域性年費車輛識別與監控系統”并有條件對全部車輛裝卡的城市,該系統還可在推行“年費卡”的基礎上擴展應用于車輛養路費征收、年度審查,運政管理等需要共享車載電子標簽介質的領域,構筑共享動態信息資源庫的智能交通運輸系統管理平臺,在此基礎上,還可順理成章地推廣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公共停車場以及居民小區的門禁管理,進而給與車輛有關的治安防范領域的動態監控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