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行維護保養工程項目
A.每使用1500-2000小時維護保養應執行項目:
1.滑潤油脂吐出油量及壓力檢知功能測試與調整.
2.空氣系統之濾清器,給油器調整閥等功能及水份雜質測試檢查與必要調整.
3.空氣壓力開關設定值檢查及壓力檢知功能測試與調整.
4.模高指示開關設定值檢查與實測值之檢查與調整.
5.模高調整裝置之鏈輪,鏈條,傳動軸,蝸輪蝸桿等另部件有無松脫,異常及鏈條張力檢查與調整.
6.齒輪傳動箱上蓋拆卸,內部機件磨損及鍵位松動狀況之檢查并進行油槽清洗,潤滑油換新及運轉狀況,噪音,振動測試檢查.
7.傳動系統各部位注油點之吐出油量及壓力測試與調整.
8.離剎機構之活塞動作,剎車角度,離剎間隙及來令片磨耗量之測試點檢與必要調整.
9.滑快導軌與導路之間隙量測及磨擦面檢查,必要時作調整校正.
10.飛輪軸承等添加手動潤滑油脂及管路,接頭等檢查.
11.平衡氣缸動作狀況及其機油潤滑系統油路,接頭等測試檢查.
12.馬達回路及電器操作回路絕緣阻抗之測試檢查.
13.整機精度(垂直度,平行度,綜合間隙等)測試,必要時調整校正.
14.沖床外觀及附件之清潔,檢點及機械腳(基礎)固緊螺絲,螺帽之鎖緊及水平檢查必要時調整.
15.潤滑給油系統之浦,管路閥等清潔保養及檢查.
16.空氣系統之氣動元件,管路等清潔保養及動作測試檢查.
B.每使用3000-4000小時維護保養應執行項目
17.光電式安全裝置性能之測試及投射角與區域之測試調整.
18.電氣系統之另件外觀,觸點磨耗與聯線松脫等點檢,測試及二度落旋轉凸輪開關箱與急停回路功能之測試檢查調整.
19.超負荷保護裝置之油路清潔,油室清洗,油品換新及壓力動作與功能測試調整.
20.主馬達V型皮帶磨耗及張力狀況檢查,調整.
21.離剎機構各部件拆卸分解(飛輪不含)清潔保養,間隙檢查調整及裝復調試.
22.平衡器另部件拆卸分解,清潔檢查及裝復調試.
C.每使用6000-8000小時維護保養應執行之項目
23.鋸牙連桿拆卸分解,清潔保養,檢查鋸牙及連桿螺紋咬合及磨耗狀況,并拋光,打磨咬合面并涂抹潤滑脂.
24.滑塊總成(球座,押蓋.超負荷油壓缸,蝸輪,蝸桿等)拆卸分解,清潔保養,間隙調整及磨耗面,油封檢查并重新涂抹潤滑油脂.
25.模墊拆卸分解及清潔檢查各磨耗面與重新涂抹潤滑脂后組裝試車.
二.工程執行之責任區分
A.甲方(客戶)負責范圍
1.沖床之維護保養說明書,電器線路圖,電器照明及空氣等提供.
2.換新及試車所需之潤滑油脂,齒輪箱油等油料提供.
3.施工所需之叉車及起重,搬運機具及搬運人工提供.
4.追加工程所需之另件,人工及交通運輸等之適時審核費用.
5.乙方夜間加班時,場地,相關設施及配合人員之提供.
6.乙方維護保養完成后派追合適主管參與會同試機及驗收.
B.乙方(千田/博信)負責范圍
1.維護保養工程執行所需工具,量具及消耗性物料.
2.施工人員之交通運輸,食宿及保險.
3.施工前或工程進展中發現維護保養工程外之檢修項目需加時,應適時通知甲方共同勘驗及協商解決.
4.施工機臺及施工區域內安全防護與管制措施之執行.
5.施工機臺及區域內清潔與廢物之清理.
6.施工完成后辦理會同試機驗收及提出完整施工報告.
7.施工完成后,完整的施工報告送甲方主管確認及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