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開發思路或調整 可能暫由特許權招標變為常規項目審批
業內人士11日向記者透露,國家能源局日前批準南方電網和粵電集團在廣東分別開展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項目地點分別位于廣東珠海和湛江。這意味著,今后我國海上風電開發,可能暫由特許權招標轉變為常規項目審批,早先業內一直關注的第二批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暫時或不再進行。
珠海項目位于廣東珠海桂山,裝機總規模19.8萬千瓦,加上海島智能微電網工程,項目總投資44.5億元,預計2014年建成投產。項目運營方為南方海上風電聯合開發公司,該公司由南方電網綜合能源有限公司牽頭組建。根據項目投資經濟分析,預計該項目投資回收期約11年,內部收益率約8%。
另一個項目位于湛江徐聞縣新寮島。早在2009年,粵電集團就獲湛江徐聞海上風電項目4.8萬千瓦海上風電場開發權,該項目主要采用明陽風電的超緊湊型風力發電機組。
國家有關部門之所以調整海上風電開發思路,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特許權招標的目的是降低開發成本。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四個項目中標價在0.62元/千瓦時至0.74元/千瓦時之間,已接近陸上風電最高上網價格,如果再以招標形式確定電價,將進一步壓低報價,不利于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海上風電開發不僅僅是能源問題,還涉及到海洋局等其他部門。2010年以來,海上風電項目不斷增多,大都選擇在近海海域和潮間帶布局風電場,單個風電場規劃面積普遍較大,使我國海域開發利用面臨的行業用海矛盾更加突出,能源主管部門與海洋主管需要協調事項太多,以至于首輪特許權招標的四個項目至今未有實質性進展。改招標為審批,更利于控制開發節奏,加強不同主管部門之間協調力度。
中國風能協會副理事長施鵬飛認為,陸上風電經過五期特許權招標,逐漸摸清不同地區風電上網成本,在此基礎上,最終出臺四類地區陸上風電標桿電價。但目前海上風電只經過一輪特許權招標,且主要集中在江蘇一省。如果今后海上風電不再進行特許權招標,如何確定不同區域不同項目上網電價,將成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