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4月25日,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陜西分公司之間發生械斗。這次事件造成國家電網職工4人受傷、1人住院。 刀光劍影,刺刀見紅,蠻荒暴力。一些影視劇虛構的畫面,如今在陜西兩家國企身上真實上演。更令人驚愕的是,當地警方不但沒有及時“喊停”,反而成了惡劣表演中的“配角”。 國企本應是守法經營的典范,如今卻撿拾“叢林法則”搶奪市場利益。這一事件反證了當地法治環境的荒蕪,其根源在于當地政府法治意識淡薄。陜西地電和國家電網因為爭奪市場利益多次發生沖突,上演過兩次暴力械斗事件。面對明顯有悖公平競爭行為和觸犯《刑法》的暴力事件,當地政府只是一次次地“和稀泥”和“冷處理”,并沒有依法處置,主持公道。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因為地方政府法治意識的淡薄,客觀上助長了他們無視法治的底氣。 陜西兩家國企野蠻角力的背后,既是地方保護主義作祟,也不排除壟斷行為作怪。兩家企業結下梁子的原因,是陜西地電投資興建的220千伏輸電項目,被國家電網視為動了自己的奶酪而橫加阻擊。因此,作為“強龍”的國家電網,在與陜西地電這一“地頭蛇”的沖突中看似無辜,實則有濫用自身壟斷地位阻礙競爭的嫌疑。 兩家國企野蠻相爭,既是利益之爭,同樣是壟斷與打破壟斷之爭。因此,在整飭市場秩序中,應以維護和促進有序競爭、多元競爭、公平競爭為原則,既不能因為陜西地電的撒野就降低或剝奪其市場地位,也不能礙于地方利益而袒護陜西地電,更不能因為國家電網在暴力沖突中的被動弱勢而放松對其壟斷的警惕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