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橡膠及塑料機械、木工機械、金屬切削機械、防水涂料、廚房家具、衛浴家具、器具耦合器、輸變電設備及產品、鋁型材及鋁合金型材、人造板等10種產品進行了定期監督檢驗,本次檢驗了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湛江、潮州、順德等8個地區83家企業生產的器具耦合器產品共83批次,檢驗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2.1%。 本次檢驗依據GB17465.1-2009《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17465.2-2009 《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 第二部分:家用和類似設備用互連耦合器》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器具耦合器產品的尺寸和互換性、防觸電保護、結構、防潮、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插入和拔出連接器所需的力、分斷容量、溫升、軟線及其連接、耐熱性能、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絕緣距離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檢驗發現10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到尺寸和互換性、插入和拔出連接器所需的力、溫升、軟線及其連接、耐熱性能項目。具體檢驗結果見附件: 2012年廣東省器具耦合器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xls
2012年廣東省器具耦合器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xls
2012年廣東省器具耦合器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