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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德國能源轉型的任務就像中國古代建造長城一樣,十分艱巨。2010年,德國政府制定了本國到2050年的氣候保護和能源發展的目標,提出在二氧化碳減排的同時,保證能源安全性、經濟性。2011年,德國政府對這一目標進行了修訂,增加了一條“將在2022年時全部退出核電”。這些目標指明了德國能源轉型的方向:到205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與1990年相比至少減少80%,一次能源需求相比2008年減少50%,在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時也開展大量節能工作。可再生能源到2050年將占全部能源消耗的60%以上,占發電能源的80%以上。、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出力情況以及負荷狀態變化劇烈,這要求現有電源具備快速調節功率的能力。三、可再生能源波動性大、負荷變化梯度大,為適應它們接入電網,傳統發電廠需要進行改造,增強靈活性。這需要通過不斷擴建電網和加強儲能技術來實現。裝機量控制在一個固定范圍內;其次,新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投運后,所發的電不能再享受固定電價,必須像傳統能源發電一樣在電力市場上銷售。再次,自發自用可再生能源的用戶,同樣也要承擔可再生能源附加費。裝機量從不足10吉瓦增加到37吉瓦。德國全境處于同一個時區內,東西時差只有30多分鐘。德國目前有上百萬個光伏電站,中午尖峰時,光伏發電出力會同時達到尖峰,必要時只能通過“棄光”,保障電網安全。現在,我們十分注重靈活性的變化,針對可再生能源并網采取了大量技術措施,保障整個系統的安全。我們對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加了很多控制裝置,讓30千瓦以上的光伏電站發電量都可測量和可控。另外,雖然主要靠市場調節,但還是把光伏裝機量控制在一定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