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新近調整的《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4年修訂)》(下稱《支持目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錄(2014年修訂)》(下稱《品種目錄》)、《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4年修訂)》(下稱《不免目錄》)自3月1日起執行。
免稅范圍有增有減
最新修訂的《支持目錄》基本囊括了重大能源裝備所有門類,從大型清潔發電、特高壓輸變電、大型石油及石化、大型煤化工到大型煤炭采掘、大型海洋石油工程、大氣污染防治設備等均納入進來。《品種目錄》進一步明確了《支持目錄》中尚需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名稱和數量,享受進口免稅的品種點多面廣。
在本次新修訂的《支持目錄》中,新增加了大型油氣鉆采設備和LNG船,為有效推進大氣污染防治,也新增了600兆瓦以上燃煤電站機組配套用濕式電除塵器等。
記者從相關政府人士處了解到,隨著國內非常規油氣和海洋油氣開發規模擴大、速度提升,以及大氣污染防治對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增供的現實壓力,使國內市場對大型油氣鉆采設備和LNG船的需求與日俱增,但是與這些大型設備配套的一些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與國外同類產品還存在較大的性能差異,因此本次調整特將這些設備納入進來。
《支持目錄》顯示,額定功率大于2500馬力的大型壓裂設備、提升能力大于18噸的連續油管作業裝備和大于70噸的不壓井作業裝備、鉆井深度大于7000米的頂部驅動鉆井裝置、30標準立方米/分鐘的天然氣發動機驅動壓縮機組、作業水深大于500米的半潛式鉆井平臺、整船艙容大于1000立方米的獨立C型LNG運輸船進口相關配件享受進口免稅政策。
據了解,基于國內裝備制造業及其配套產業在不斷進步,自2009年財政部等有關部委出臺進口稅收政策后,每年都會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進行相應的修訂調整。
本次發布的《不免目錄》調整幅度也不小。在大型發電設備方面,已有20類產品的所有規格不予進口免稅,尤其是水輪機組,對混流式、軸流式、貫流式水輪機所有規格、小于300兆瓦的蓄能式水輪機、小于180兆瓦的沖擊式水輪機不予免稅,新增磁場額定電流小于9000安、額定電壓小于500伏的勵磁系統設備不予免稅;在石油化工和煤化工方面,電站和石化空冷器、高壓冷凝器、陽極保護冷卻器、煤液化加氫反應器不予免稅范圍調整至所有規格。
進口免稅是把雙刃劍
根據規定,為提高我國設備制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及自主創新能力,提高重大裝備性能質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或產品而卻有必要進口部分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的國內企業,可予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業內專家表示,目前一個不可回避的事實是,在裝備制造向高端化、大型化發展的趨勢下,配套基礎件短板效應越來越明顯,關鍵零部件依賴進口成為制造業做強的軟肋。在經濟上,外商總會切中要害的高抬關鍵零部件價格,使得重大裝備成套化仍受制于國外。
“我們對目錄敲定非常慎重,納入免稅清單的零部件、原材料必須為國內產品無法替代,一方面可減輕企業負擔,有利于調動企業積極性,提高成套產品整體質量;另一方面,我們對各類產品進口數量均作了具體限制,適當保護國內企業,防止盲目無序進口;同時也制定了相應措施,防止企業借機轉讓倒賣免稅產品。”上述政府人士介紹稱。
“事實上,免稅政策在經濟上進一步助長了國內企業對國外產品的依賴,雖然對進口數量有所控制,但是免稅的舶來品比自主研發的周期短、見效快,扼殺了企業自主研發動力。”上述業內專家認為。
“進口免稅并不是長久之計,要實現能源裝備制造強國戰略,從終端上就要解決關鍵零部件性能質量問題,在我看來不但不能進口免稅,還要進口加稅,通過經濟手段激發國內企業自主研發的使命感和緊迫感,有關各方要放棄‘重主機、輕配套’的傳統偏見,切實完善‘小器’、‘小件’自主研發機制更為迫切、關鍵。”該專家說。
也有觀點認為,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自主化、國產化強逼不來,得循序漸進,在過渡期適當進口國外設備也是權宜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