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源備用。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在地震和海嘯再加上管理失誤等原因的共同作用下被破壞,出現了大的核電事故。由此引發日本商用核反應堆全部停運,合計4000萬千瓦的發電能力,約占日本全國供電量的1/3。這兩年日本夏天雖然無供電高峰,但也出現了供電緊張局面。雖然停掉了1/3的發電能力,還能基本維持,這說明日本電力有充足的備用。
用戶用上電后,不管冬天還是夏天都要保證用電,不管大雨或大雪也同樣保證用電,而且是高質量的供電。日本由于核電全部關停,供電十分緊張,但電價并沒有上漲。
北京是用電重點保護地區,2013年夏天最高用電負荷達到1604萬千瓦,這時備用電源不足,用電十分緊張。而全國在夏季用電高峰時,備用電源也十分短缺。
電的第一要務是確保任何情況下都能高質量安全供電。為此,必須要有足夠的備用電源。電網中有充足的備用電源,供電越安全,但備用電源多,電廠發電小時就要減少,從而會減少電廠效益。電不是我們常說的通常意義的商品,它不執行利潤最大化,電價不隨供需變化而變化,即不會在供電緊張時漲價,所以說電是一種特殊的商品。
電的特點有:發電、輸電、變電和用電同時進行,這幾個環節誰也離不開誰,都絕對不能單獨運行;一天二十四小時電網中的用電量都在變化,高峰用電量比低谷用電量能超出一倍,電網要實時調節發電量,滿足這個變化;發電和供電是自然壟斷,這和城市供水一樣,一個用戶不可能有兩個供電網供電;電不具備市場經濟中的商品特點,它是服務型和公用型產品。
國外火電廠(煤、油、氣)一年發電小時數約為4300小時左右。我國現在是5300小時,這說明我國的備用發電機組不如國外,為保證安全供電,要有適度的備用電源。我國在缺電的年代,火電廠發電小時能達到7000多小時,個別電廠達到8000小時,這表明那時我國嚴重缺電。出現事故,停一個機組,就要拉閘限電一大片。但那時發電廠的效益十分好。
關于電價。電價是電力企業的生命,企業能否維持簡單再生產,能否發展,能否不斷進行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及加快技術進步,企業職工能否提高收入,都要依賴電力的價格。我國的電力定價權掌握在國家手中,國家用電價作為調節經濟發展的手段,如鼓勵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電的上網價就高于其他電能。國家根據發供電的成本來定電價,而不是根據市場的需求。國家保持電價在一個合理水平上,不能過高,使電力企業賺太多的錢,也不能過低,使電力企業不能正常運行。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主要目的是電廠能競價上網,為了能公平競價才把電廠和電網分開。目前,我國電力根本沒有條件實行競價上網,為此還在東北和華北電網進行了試點,當時有人就說他們這是“假戲真唱”。十多年過去了,電力競價上網不了了之。日本電價也是由政府控制,他們有個工業廳,下設一個電力處,有30多名工作人員,主要任務也是研究制定電力價格。
關于電廠直接向大用戶供電。只有在電網統一核算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經濟運行。例如有一個30萬千瓦的發電廠,向一個有30萬千瓦用電負荷的大用戶供電,發電廠在檢修時電從何處來?發電廠運行中出了事故,電又從何處來?發電廠要保證這個用戶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都能用電,必須還要有一套30萬千瓦的機組,作為電廠檢修和出現事故時供電的備用機組,這顯然是很不經濟的。我國西南地區水電比較豐富,特別是過去有些地區建了許多中、小水電,這些水電廠的上網電價比較低,而用電網的電電價比較高,這些水電廠都希望自己建電網賣電。我去過云南和湖南的一些地區,都碰到過這個問題。我向他們說明,中、小水電價低的問題,可以向物價局申請,向高調調,但如果自己建電網賣電是很難做到的。中、小水電蓄水庫容都比較小,豐水期雨水大電量多,可能用不完;而枯水期發電少,可能不夠用。由此,中、小水電廠獨建電網條件不夠,不能保證用戶在任何時候都能安全高質量用電的需求。
關于電網規模。電網大些好,還是小些好?電網大有許多優點,一個大電網橫跨多個地區,而每個地區高峰用電的時間都不一樣,聯網后可以錯峰。電的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每天24小時用電量都不相同。用電緊張都是發生在高峰時段,而夜間兩點的用電低谷時段,電網的電就很寬裕。缺電多發生在用電高峰時段,電網大,相互聯網后,可以互相調劑錯峰。電網大還有一個優點,可以相對減少備用電源,提高電力系統的總體效益。如前所述,一個30萬千瓦的用戶,如果沒有大電網,為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任何時間都可用電,最少需要一臺30萬千瓦機組作為備用。而在大電網中多套30萬千瓦機組在運行,用一套30萬千瓦機組作為備用就可以保證用戶的正常用電了。當然電網大了,還有許多別的優點,如可以匯聚更多的資金進行大的科研項目,建設大的電力項目。電網大了也有缺點,前幾年美國由于一個水電廠跳閘,引起電網連續跳閘,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不過現在的電網技術可以解決這種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問題。
關于電力管理體制。國外大體上有三種模式,可以供我們參考。法國模式,發電、輸配電和售電統一管理,多少年過去了,也沒有看到大的變化。英國模式,發電、輸配電和售電分開管理,十多年過去了,國內有許多不同意見。英國是一個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發電量已基本飽和了,每年新增電力很少,而且已建立起強大的輸電電網。日本模式,發電、輸配電、售電統一管理,而在全國分成了幾個獨立的電力系統,如東京電力公司、關西電力公司等。
根據電力的特點,發電輸電供電同時進行和電網用電24小時都在變化,要不斷地增加發電量或減少發電量,而且電網大了,經濟效益好,還是統一領導較好。在此基礎上,應研究如何統一管理,在統一管理之下實行分級管理。電力發電規劃保證電源和電網配套,建立堅強的大電網,地區間電力調度、技術標準統一,管理下一級主要干部,分配電力的收入等。要調動各級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必須下放一些權力。集約化管理不是什么都要集權管理,需要和可以放的權要下放,這樣才能更好地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