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特別重大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并再一次警示我們,安全工作絲毫放松不得,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電網安全事關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安全是國家電網公司一切工作的基礎和前提。11月27日,公司召開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資委有關部署,提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采取堅決有力措施,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當前,公司上下務必從全局高度,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做好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
必須認識到,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做好安全工作,關鍵在各級領導,核心在主要負責人。公司系統各級主要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按照“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要求,切實擔負起分管領域的安全責任。各級安全保證體系要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專業安全管理。各級監督體系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廣大干部員工要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當前,要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切實轉變作風,把工作重心放在一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特別要嚴肅安全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加大對安全的考核力度,要落實“四全”安全管理要求,要真正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
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患于未然。公司要求認真組織“安全日”活動,深化安全大檢查,開展隱患大排查,旨在夯實安全基礎,及時發現問題,遏制事故苗頭。公司上下要從全局、政治的高度,迅速行動起來,認真制定方案,做到全員參與。活動中,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查現場的工作方式,加大暗查暗訪力度。要在隱患治理上下功夫,對已經暴露出來的重大風險和隱患,立即整改。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走過場。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制,做到每個隱患“過程可追溯、結果可核查、責任可追究”。
安全工作每時每刻都不能放松,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多年來,公司一直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始終保持可控、在控,但公司安全基礎仍不牢固,安全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我們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大安全觀”,強化安全發展理念,突出抓好隊伍建設這個根本,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硬約束,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處置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努力為公司全局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11·22”特別重大事故的教訓十分深刻。我們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和國資委要求上來,進一步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時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惕性,牢牢繃緊安全這根弦,確保電網安全供電和公司安全穩定,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