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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24日表示,反壟斷法的實施意味著反壟斷工作應該成為常態,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維護公眾利益將作為執法出發點和落腳點,反壟斷將更加關注民生。
許昆林是在中新社舉辦的中國經濟形勢分析會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認為,目前我國公平競爭的文化和競爭意識還有待培育,各種壟斷行為呈多發態勢,需要反壟斷執法機構加強執法,以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今年以來,我國反壟斷執法重拳頻出,韓國三星等企業液晶面板價格壟斷案、茅臺五糧液價格壟斷案、上海黃鉑金飾品價格壟斷案、洋奶粉價格壟斷案等相繼被查處,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并不一定說企業大就是我們調查的對象,我們不會針對特定的對象進行調查,只是根據它的行為。”許昆林表示,我國反壟斷法并不反對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反對的是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采取歧視性價格、形成價格同盟等壟斷行為。
對于是否存在對外資企業有針對性執法的疑問,許昆林表示,中國反壟斷調查無國內外企業之分,不管主體的性質如何,只要實施了價格壟斷行為都會一視同仁地進行查處,不會因為企業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
“我們已經調查處理的對象既有國內企業,也有外資企業;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不存在針對外資企業的問題。”許昆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