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2012年全國棄風電量約200億千瓦時,是2011年兩倍,棄風損失100億元以上;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繼續下降,一些地區甚至降至1400小時左右(盈虧平衡點)。
中國可再生能源協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說:“風電高速發展后,問題已充分暴露,目前是調整時期。政府需要做的是完善政策體系,出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等利于風電并網消納政策,協調發展風電。”
能源局連發文件
風電的成績單令業內咋舌。國家能源局再向地方部門、能源企業發文,以期修正風電行業發展軌跡。
2012年各省級電網區域風電利用小時數統計表與《關于做好2013年風電并網和消納相關工作的通知》一并下發。
統計顯示,2012年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1890小時,蒙東、吉林、青海降至1400小時左右。這是國內風電連續第二年下降,2011年則從2047小時降到1903小時。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說,按照目前的煤
耗水平,200億千瓦時風電相當于678萬噸標煤的損失。
來自行業的數據顯示,風電在2010年后開始走下坡路,新增裝機容量、新增投資均出現下降。中國風能協會統計顯示,以2010年為“分水嶺”,新增風電裝機呈倒V形。2012年新增風機1296萬千瓦,同比下降26.5%。
在這種行業狀況下,能源局連發數份文件,2013年風電發展的思路是“協調發展”。根據上述通知,風電全額消納作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載體,衡量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
風電利用率已是年度安排風電開發規模和項目布局的重要依據。基本原則是:風電運行情況好的地區可適當加快建設進度,風電利用率很低的地區在解決嚴重棄風問題之前原則上不再擴大風電建設規模。
在保障并網方面,電網企業需加強電網建設,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擴大風能資源配置范圍,提高電網消納風電的能力。進一步優化電網運行調度,科學安排風電場運行,統籌協調系統內調峰電源配置,深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確保風電優先上網。
根據本報記者了解,國家能源局也在調整不同地區風電發展思路。“在資源條件好,消納市場空間大的地區,繼續建設大型風電基地。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促進風電本地消納利用,開展風電供熱、向工業企業直接供電等示范工程建設。對于甘肅、蒙東、蒙西、吉林、新疆等地區,則需要加快建設風電外送通道,優先送出風電。”一位國家能源局有關人士如是說。
====分頁符====制度缺陷待解
多位專家表示,問題集中在電力管理制度不符合新能源發展需要,風電項目與電網審批制度不完善,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缺位。風電等新能源與火電的利益補償機制缺失,地區之間經濟利益分割。
在當前發電計劃電量為基礎的電力運行管理模式下,電量分配對水電、風電等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的機組類型考慮不足,難以滿足新形勢下清潔能源大力發展的要求。
由于電網系統調峰能力不足,為減少棄風量,電網只得壓減火電負荷來保風電。火電機組利益由此受損,但利益補償機制尚未建立。亟需調整當前以電量計劃為基礎的行政管理模式。
由于我國風電資源集中在“三北”地區,遠離負荷中心。風電需要擴區域外送,這就涉及到區域之間的利益協調問題。尤其是在當電力市場寬松時,電力受端地區希望優先保障本地資源消納。
本報記者采訪發現,這種跨區域之間的矛盾在蒙東和遼寧有明顯體現。蒙東電網典型的外送型電網,自身裝機遠超地區負荷,大量電力需要外送遼寧省。但遼寧本地同在大力發展風力發電、核電。特別是遼寧紅沿
河4×100萬千瓦核電站投運后,將擠壓蒙東電力外送的空間。
在風電集中式大規模開發進程中,一些地方不顧電源項目與電網的協調問題,將風電項目拆分成多個5千瓦以下機組,加劇并網消納矛盾。按照規定,5萬千瓦以上風電項目由國家核準,5萬千瓦以下由省級政府核準。
除上述制度缺陷之外,《可再生能源法》關于風電的全額收購規定不能得到執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遲遲未能出臺。
中國明陽風電集團董事長張傳衛建議,國家發改委、能源局依法保障風電并網和全額收購發電量,制定可再生能源配額制,2015年可達20%以上。建議全國人大對《可再生能源法》進行執法檢查,落實執行機制確保電量全額收購、補貼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