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要求高度重視風電消納和利用
全國棄風電量約200億千瓦時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出 《關于做好2013年風電并網和消納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2012年度各省(區、市)風電年平均利用小時數。《通知》指出,2012年部分地區棄風限電現象嚴重,全國棄風電量約200億千瓦時,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比2011年有所下降,個別省(區)風電利用小時數下降到1400小時左右,浪費了清潔能源和投資,加劇了環境矛盾,有關部門和企業要更加重視風電的消納和利用,把提高風電利用率作為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標準,盡快消除棄風限電,以提高風能利用率,減少化石能源消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國家電網區域2012年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869小時,南方電網區域為2265小時。其中,福建省最高,為2803小時;吉林省最低,為1420小時。在1400小時左右的還有青海電網(1474小時)和蒙東電網(1499小時)。東北電網平均為1490小時,在區域電網中最低。
《通知》要求,更加高度重視風電的消納和利用,把提高風電利用率作為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標準。目前,我國風電發電量僅占全部電力消費量的2%,大量棄風限電暴露的是我國能源管理的問題。
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充分認識消納風電的重要性,把實現風電全額消納作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載體,作為衡量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積極創新體制機制,采取各種技術手段和政策措施,促進風電的市場消納,不斷提高風電在電力消費中的比重。要認真分析風電限電的原因,盡快消除棄風限電。棄風限電嚴重的地區,要全面分析風電不能有效送出和消納的原因,找準問題的關鍵環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及早解決問題。要加強資源豐富區域的消納方案研究,保障風電裝機持續穩定增長。對開發潛力較大、未來風電建設規模增長較快的地區,要未雨綢繆,加強風電消納技術方案的研究,為保障今后風電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打好基礎。要加強風電配套電網建設,做好風電并網服務工作。各電網企業要把保障風電消納作為電力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電網建設,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擴大風能資源配置范圍,提高電網消納風電的能力。對已列入核準計劃的項目,電網企業應積極開展接入系統設計和評審,原則上應在核準計劃下發的當年出具項目并網承諾函,避免電力配套設施建設滯后造成棄風限電。要進一步優化電網運行調度,科學安排風電場運行,統籌協調系統內調峰電源配置,深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確保風電優先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