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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龍江省嫩江縣工商機關調解一起汽車蓄電池消費糾紛。
4月 23日,嫩江縣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接到消費者郭某的申訴,稱其以830元的價格在嫩江縣某蓄電池商店購買了一塊駱駝牌汽車蓄電池,可使用沒幾天蓄電池就出現故障,經常出現斷電現象,導致他的汽車經常在半路因沒電而無法行駛,為自己帶來了很多麻煩和損失。為此,他找到經銷商,對方為其免費更換了3次蓄電池,但更換后的蓄電池仍不能正常使用。此后,他多次找到經銷商要求退貨,可經銷商每次都以不是商品質量問題為由推脫責任,拒絕退貨。
受理申訴后,嫩江縣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立即將此申訴轉到轄區工商所——東風工商所。東風工商所人員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經工商人員調查了解,該店經營的蓄電池沒有合格證和出廠三聯單,屬不合格商品。工商人員當場扣留不合格蓄電池7塊,價值5950元,并對經營者做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耐心做好經營者的教育工作。經調解,經銷商同意賠償消費者經濟損失3800元,并返還消費者購電池款830元。